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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89/2024-116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12-25
台州市统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仙5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12-25 09: 56 浏览次数:

 

陈海容、泮丽子、蒲通、胡卫明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的建议》(第仙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于工农商各个生产环节,已经成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亦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是助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下,台州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不断深化的专业化分工及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都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台州市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倾斜力度,营造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对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监测及测算,可以反应当前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我局历来重视各项产业的统计监测,并对产业测算方法开展深入研究。

一、生产性服务业的基本内涵

由于研究的背景和侧重点的不同,国内外理论界对生产性服务业的界定并不一致,但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基本达成共识,即生产性服务业是主要为生产活动提供中间投入的服务业(即中间需求性服务业,与最终需求相对应),进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生产过程,而不是直接向个体消费者提供的最终消费服务,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作为主要投入。与其它服务业相比,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中间性、知识性、创新性、增值性、产业融合性等五个核心特征。

二、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界定标准

2015年,国家统计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对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再分类,制定了《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2019年,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分类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以下简称分类),生产性服务业界定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类业务。分类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个门类中的16个,涉及33个行业大类、345个行业小类,分布极广,但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6个门类。

三、生产性服务业的认定工作

根据《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分类,能直接全部认定为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小类共240个,如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仓储服务、广告业、人力资源服务、各类批发业等行业;需要根据服务对象不同而认定的行业小类共105个,它们无法单一归属于生产性服务业或生活性服务业,如金融业既有面向企业信贷的生产性服务一面,又有面向居民储蓄的消费性服务一面,关键看面向的服务对象是谁。另有重点全国集团公司(主要包括三大电信运营商、邮政集团、顺丰及各大快递公司总部、铁路公司)等需根据上一年营业收入计算得出其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系数再进行分劈认定。涉及行业多、认定对象多且个别企业情况复杂,这些都为生产性服务业认定工作带来挑战。

普查年度全面认定。我局以第四次经济普查中的服务业企业名录(不包含金融、批发贸易及房地产开发,下同)为基础,于2020年对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进行了核实认定,加上批发业和金融业,形成较为完整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名录。非普查年度,每年对新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生产性服务业认定工作,同时更新在库企业情况。

四、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监测及产业核算

目前,统计局对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监测,分常规年度和普查年度而有所区别。常规年度实行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调查,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普查年度则开展全面调查。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企业情况,无论是生产经营情况,还是经济效益、增加值,均可以直接从现有的调查结果中按行业提取后测算得出,只是部分行业需要再认定或用系数进行分劈。

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核算,由于认定的复杂性,精准剥离各个行业中属于生产性服务业部分的增加值较为困难,近几年官方层面未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进行计算。通过研究,我们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划分的方法(以下简称行业划分法),另一种是基于投入产出表的核算方法(以下简称投入产出法)。

行业划分法的具体算法先界定生产性服务业所包含的行业,然后将各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的增加值进行累加。这一方法具有简便易行的优势,因为可以直接依据生产总值核算表而获得数据。但这种方法,只将某些界定为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计算在内,遗漏了其他服务业行业为生产者所提供的服务量,同时多计了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中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量。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投入产出法的具体算法首先利用投入产出表计算出服务业各行业的中间需求率,然后乘以服务业各行业的增加值,所得之积加总就是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这种方法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原因在于投入产出表编制的时间间隔较长,且投入产出的调查数据只对国家和省有代表性,这也限制了它的广泛应用。

从数据获得便利性角度考虑,我们尝试用行业划分法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进行粗略测算,将生产性服务业分布较为集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六个行业作为计算对象,得出近三年数据如下:

增加值/年份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单位:亿元,下同)

1333.50

1229.21

1102.39

   批发业

402.27

377.62

330.8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04

133.20

121.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35

90.69

70.19

   金融业

518.87

463.32

418.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4.98

110.77

117.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5.98

53.61

44.51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研究。接下来,我局将在省统计局的统筹下,对生产性服务业涉及的十类服务分专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为后续开展更详实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以及产业认定提供扎实基础,后期将会测算出更精准的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

二是全力夯实生产性服务业数据质量。我局一直秉承着“数据质量是统计生命线”的原则,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数据管控。一是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快推进电子台账,着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力保源头数据不出错。二是竭力做好各行业数据测算评估。通过政府行政记录、第三方数据来进一步评估数据,力求各行业测算数据贴合发展实际。三是不断优化数据管控流程。制定出台数据质量管控流程,实现数据报送过程标准化、精细化,压实数据审核责任。四是坚持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以查促改,以查促学,以学保优。

今后,我局将继续努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保障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台州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

非常感谢四位代表对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供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台州市统计局      联系人:施玲娇

联系电话:88510719          邮  编:318000

 

 

台州市统计局          

2024年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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