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4-1165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4- 12- 02 10: 32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在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及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2024年11月25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委发〔2024〕1号)
3.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57号)
4.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
7.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
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1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线,围绕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加快乡村“土、特、产”发展、支持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共富、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守牢稳产保供底线任务、加强机制保障等七方面提出了23项扶持意见。
1. 支持加快提升农业生产力,推动农业发展。继续推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升农业生产力。科技强农方面主要是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加大种业企业培育,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选育;重视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引进和建设,加快农业科技研究攻关和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推广。机械强农方面主要是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主要是根据全省统筹部署,加快农事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强化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重视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科学施肥和健康土壤培育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提出支持无人机、低空飞行器在农业领域发展应用。守牢稳产保供底线安全,加快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继续实施规模种粮补贴和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持续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推动支持生猪规范化规模养殖;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建设。
2. 支持深入实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发展。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提升,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点线面协同推进和美乡村全域建设。
3. 支持强村富民乡村产业发展和集成改革,推动农民增收。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助力“三农”发展,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助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补短板,助力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增收兜底保障,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强医疗保障等,健全防范低收入农户返贫机制;壮大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乡村特色产业链发展,从生产、加工、品牌建设及营销等各个环节加大引导和支持,提升农业产业价值,增加农民收入。
4. 我是农业主体,如何获得相应补助或奖励?
《意见》属于综合性政策,不同的补助或奖励条款有不同的兑现方式和条件,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后续将根据条款内容发布相应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资料要求。《意见》中奖励补助政策主要分认定类和项目类。其中,认定类如“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认定文件,对接主体确认信息后,直接予以补助奖励,减少主体申报手续;项目类如“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0%、最高150万元给予补助”,原则上,由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纳入项目计划或备案,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奖励或补助。《意见》中明确资金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政策,由台州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台州市区(含台州湾新区)。
五、关键词解释
1. 农业“双强”行动: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指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
2. “十链百亿”行动:按《台州市乡村土特产“十链百亿”行动方案》(台农产发〔2023〕5号),指打造10条产值超十亿元的“成长型”土特产全产业链,建成1条百亿元级别的“领军型”土特产全产业链行动。
六、注意事项
《意见》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意见》中规定如遇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76-88595027
解读处室: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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