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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椒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4-11-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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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赛珍、徐雪芬、余连明、沈薇薇等4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四次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房屋装修管理的建议》(椒第19)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住宅房屋年限的不断提高,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数量也显著提升,仅台州市区范围就有老旧住宅小区131个。老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隐患,关乎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你们的意见非常到位,分析深刻,意见中肯,对我们工作的开展很有启发帮助,我们将充分吸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解决。

一、加快推进住宅装修管理法制化建设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及申报登记应当提交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目前,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市人大拟对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其中包括《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局将积极做好对接。同时,我局督促各地指导业委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企业制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形式,特别对老旧小区装修行为要进行约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时,应当采取控制噪声的措施,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二、加快推动老旧小区装修管理

一是加强小区房屋档案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小区内的房屋详细建档,根据目前房屋的状况,协助业委会制定本小区装修规约二是要严把进口关老旧小区的装修数量有限。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严把进口关,盯牢老旧小区的装修动向。装修施工前,物业企业要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督促业主及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企业报备登记,如实申报装修方案等相关资料方可开始施工,由物业企业对装修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管。三是严把巡查关要求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逻,如果有发现违规装修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改正、登记备案,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属地执法中队。物业企业会同业委会按小区实际情况提供装修电梯、确立装修垃圾堆放点,及时安排清运公司定期清理装修垃圾,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洒水清理,减少对业主的影响。

三、加快推动老旧小区装修行业规范化发展

一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目前,我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住建部门负责装修装饰行业监管。在物业行业监管方面,我局坚持以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工作为抓手,督促各地监督物业公司严格落实老旧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对物业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装饰装修相关业务培训且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巡查,对于落实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发整改通知书、重点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措施,加强行业监管二是加强装修行业监管。住建部门积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质量专项检查,按照零容忍、严处罚、重实效的要求,抓实抓细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安全有序。进一步强化装饰装修相关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培训力度,共同做好住宅装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们两个部门共同配合,切实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秩序,努力开创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四、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装修行为管理,提升小区治理能力,必须发挥好业主和业委会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成为参与者、维护者。要全力配合街道社区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引导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通过三方协同共治,共同规范老旧小区的装修标准,对业主的违规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二是加强专业物业覆盖,对于部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可以根据业主意愿,引进专业物业企业进驻小区,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装修管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我局将立足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把宣传作为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地指导物业企业可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场所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公告,向小区业主发放有关住宅装饰装修申报表、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等资料。提高业主依法依规文明安全装修意识,推行动态巡查机制,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业主有关投诉,妥善解决相关纠纷。

作为物业主管部门,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细化装修行为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业主与业委会参与度,逐步形成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物业小区治理格局,规范装修行为,共创文明家园。

 

感谢你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88****7708             邮  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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