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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路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4-11-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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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琴云、肖义、邱理初、陈晶晶等4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轻微违法处罚列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路第2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你们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是目前执法过程中实际存在的,所提的建议也非常深刻和具体,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综合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很有借鉴和指导作用,我们将充分学习吸收,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制度促提升,建立免罚减罚清单

执法+服务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并深入实施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学法轻罚制度,梳理适用清单截止20245已办理相关执法案件11951,为各类市场主体免罚减罚5850万元。一是开展首违不罚以自愿承诺、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违法行为人立行立改,拓宽27个执法领域;二是推广公益减罚搭建县级-镇街-村社三级全覆盖的公益服务体系,对轻微违法行为允许当事人在作出处罚前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减轻行政处罚,共设立公益服务站99个;三是优化轻微速罚重塑简案快办电子执法流程,推行认罚从轻,办案时长平均缩短95%四是探索学法轻罚开发数字化应用,在乡镇(街道)建立线下违法学习室,允许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关申请学法并通过考试后实行从轻处罚,有效激励群众主动参与学法7750余人,违法再犯率同比降低80%

二、以整治促规范,破解执法过频难题

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整治构建一套可发现、可评价、可监督、可问责的检查流程,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和规范性。2023年开展座谈会、实地暗访、台账检查等活动共计118次,共核查线索2383条,检查单位107家,依托台州市一网统管应用,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评价体指标体系的重复执法检查预警,减少重复检查扰企,及时发现通报在双随机抽查任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时、不同日等不规范检查行为。截止2023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检查3221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18316户次,综合查一次实施率48.13%优化信用+执法监管模式,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9.16%

三、以协作促高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行刑衔接是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局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紧密协作,依托两法衔接系统协同应用,打通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办案系统,实现网络互联、平台互通,做到行刑衔接案件100%通过平台移送,不断提升衔接效能,为我市的社会发展营造更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衔接单位的沟通协作,配合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行刑衔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相关规范机制;并会同相关单位明确各类案件尤其是经济领域涉刑案件的移送标准、证据采信标准细化行刑共治办法,形成系统、完备、高效的协机制。

四、以服务促管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企业管理方面较早采用信用等级评定机制。特别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于招投标、监管等环节,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在涉企案件的处理上,我局创新轻微违法信用宽容服务,对企业作出的轻微违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体现宽容审慎政策,不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第一时间重回市场公平竞争赛道,目前已助力企业修复信用280余家。制定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惠企惠民制度,明确当事人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条件和流程。探索善意文明执行规定,审查考量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履行态度和实际经营需求,对其适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给予一定宽限期和单次限制解除,保证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尽量少受限制。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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