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4-116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路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
|
|
|
金琴云、肖义、邱理初、陈晶晶等4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轻微违法处罚列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路第2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你们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是目前执法过程中实际存在的,所提的建议也非常深刻和具体,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综合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很有借鉴和指导作用,我们将充分学习吸收,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制度促提升,建立免罚减罚清单 将“执法+服务”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并深入实施“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学法轻罚”制度,梳理适用清单,截止2024年5月,已办理相关执法案件11951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免罚减罚5850余万元。一是开展“首违不罚”,以自愿承诺、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违法行为人立行立改,已拓宽至27个执法领域;二是推广“公益减罚”,搭建县级-镇街-村社三级全覆盖的公益服务体系,对轻微违法行为允许当事人在作出处罚前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减轻行政处罚,共设立公益服务站99个;三是优化“轻微速罚”,重塑简案快办电子执法流程,推行认罚从轻,办案时长平均缩短95%;四是探索“学法轻罚”,开发数字化应用,在乡镇(街道)建立线下违法学习室,允许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关申请学法并通过考试后实行从轻处罚,有效激励群众主动参与学法7750余人,违法再犯率同比降低80%。 二、以整治促规范,破解执法过频难题 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整治,构建一套“可发现、可评价、可监督、可问责”的检查流程,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和规范性。2023年开展座谈会、实地暗访、台账检查等活动共计118次,共核查线索2383条,检查单位107家,依托台州市“一网统管”应用,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评价体指标体系的重复执法检查预警,减少重复检查扰企,及时发现通报在双随机抽查任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时、不同日”等不规范检查行为。截止2023年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检查3221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18316户次,“综合查一次”实施率48.13%。优化“信用+执法监管”模式,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9.16%。 三、以协作促高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行刑衔接是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局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紧密协作,依托“两法衔接”系统协同应用,打通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办案系统,实现网络互联、平台互通,做到行刑衔接案件100%通过平台移送,不断提升衔接效能,为我市的社会发展营造更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衔接单位的沟通协作,配合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行刑衔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相关规范机制;并会同相关单位明确各类案件尤其是经济领域涉刑案件的移送标准、证据采信标准,细化行刑共治办法,形成系统、完备、高效的协作机制。 四、以服务促管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企业管理方面较早采用信用等级评定机制。特别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结合《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于招投标、监管等环节,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在涉企案件的处理上,我局创新轻微违法信用宽容服务,对企业作出的轻微违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体现宽容审慎政策,不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第一时间重回市场公平竞争赛道,目前已助力企业修复信用280余家。制定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惠企惠民制度,明确当事人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条件和流程。探索“善意文明执行”规定,审查考量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履行态度和实际经营需求,对其适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给予一定宽限期和单次限制解除,保证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尽量少受限制。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胡 岚 联系电话:188****779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