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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02/2024-116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0-31
【文字解读】《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 2024- 10- 31 11: 19 浏览次数: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已印发。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土地要素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违规批准临时用地、用地选址不合理、重审批轻监管、超期使用、使用后复垦不到位等问题。为严格规范我市临时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我们围绕临时用地全过程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知》。《通知》对已有政策相关条款进一步拓展深化细化量化,更有利于企业主体和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操作 。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4.《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6.《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

1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和选址要求、使用规模和期限、申请材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批后监管、复垦复耕及法律责任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遵循节约集约、保护耕地、依法申请、合理使用、落实复垦的原则,构建临时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二是明确适用范围及审批权限。一般情况下为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所需方允许审批临时用地。考古项目按照自然资办发〔2024〕6号执行。

三是明确申请主体和选址要求。为确保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及时复垦,明确必须是项目业主单位才可申请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选址要坚持节约集约,优先使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四是明确了使用期限和规模要求。规定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在土地管理法基础上进行细化,明确临时用地上建(构)物结构原则上不得超过2层,不得向地下构筑,使用的材料不得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五是细化了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所必需的申请资料。《通知》充分吸取基层反映的意见,明确了申请主体、审批主体和具体流程,创新提出提前介入,根据用地意向,开展空间适配工作,提出临时用地选址意见;并对临时用地申请受理、联合审查、资金落实、备案公示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六是职责分工。主要针对建立联审制度后,明确内部处室职责分工。

七是工作流程。明确了受理和选址论证、组件报批、批文发放三个环节的工作要求。

八是严格批后监管。《通知》明确县市区对临时用地上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同时市级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县市区上报的临时用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九是明确了复垦责任和要求。针对临时用地使用后复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明确了恢复要求、复垦主体、复垦责任和验收要求。

十是明确了对于违反临时用地相关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适用对象

管理对象:临时用地申请单位

实施部门: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局

五、关键词解释

临时用地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六、新旧政策对比

1.    新增考古涉及临时用地审批规定。

2.    调整梁场、拌合站等用途临时用地允许使用地类。

3.    新增地类认定标准。

4.    新增临时用地续期规定。

七、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实施。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台州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台自然资规发〔2022〕2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施展

电    话:0576-885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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