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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2582360/2024-0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贸促会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台州市贸促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 2024-01-09 11: 30 浏览次数:

台州市贸促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台州市贸促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市贸促会政务公开工作发展,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介绍2条,政策文件1条,规划信息7条,人事任免1条,公告公示2条。通过“台州市贸促会”官方网站专栏发布贸促动态信息26条,党建信息12条、贸易预警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未收到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贸促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按照往年发文要求,每月及每年度上报政务、贸促工作相关信息,对各处室(部门)、出证认证中心和中贸公司围绕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经过审阅后在各新媒体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专员负责,对门户网站和官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专人把关,对所负责栏目发布的内容负责,每月进行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统计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实用、好用”原则,以“信息、认证、法律、展会、联络、投资、综合、留言”为功能主线,设立了贸促动态板块、信息资讯板块、精品展会板块和党建信息板块,微信小程序端、网页端同时更新,构建了一个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一站式开放平台。加强与台州市国际商会公众号联动,落实专人,及时发布经贸动态、培训通知、展会资讯、采购需求、投资指引等信息。加强与本地媒体合作,积极宣传服务企业最新成果和典型案例,《我市多措并举打好“贸促牌”》等多篇信息在《台州日报》、台州“望潮”客户端上发表。进一步推广“浙江贸促”公众号,利用入企走访、窗口办证、展览培训等机会进行宣传。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会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全盘工作,班子成员负责各条线上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参加市里有关工作培训,全面了解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等结合进行综合检查和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但是仍存在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较弱,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不严等问题。2024年,市贸促会将继续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并继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紧抓考核,落实制度。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积极鼓励各处室(部门)多撰写高质量的信息,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评议政风等的范围,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的行为的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目标考核。

 提升内容,加强监督。严格做好发布于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及小程序等平台的信息的审核与把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作用,虚心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丰富主体,增强宣传。抓好“外贸服务超市”平台的优化升级建设,不断提高平台实用性便捷性,切实增强用户体验感。综合运用网站、公众号、微信交流群等途径,及时发布经贸政策规定、贸易信息、形势判断,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趋势、市场供求、行业分析等资讯,帮助企业科学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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