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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848/2024-0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台州大剧院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信息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09 14: 57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台州大剧院项目建设事项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决策项目名称及内容

决策事项名称:台州大剧院建设项目

决策事项内容:项目选址于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通江大道西侧、开发大道北侧JJZ161-0113-01地块。项目建设内容由大剧场(1500座)、音乐厅(600座)、多功能厅(350座)、展览艺术教育、行政管理、配套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二、评估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机构名称:台州市亿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体育场路967号

联系人:厉女士     

联系电话及邮箱:13305760191、tzyfzx2021@163.com

三、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分析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2.收集分析利益相关群体对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3.查找分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决策事项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2.公众对决策事项实施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3.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等。

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评估机构将在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予以真实记录,并将及时向评估主体单位及有关部门反馈。

五、公示期及社会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十天(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9日),征求意见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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