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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24-1110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椒(闭)37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 07 浏览次数:

葛婉贞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第椒(闭)3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8年下半年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紧盯目标,提早谋划,全力推进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全市已完成106个镇(街道)、116个工业园区和1439个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有效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建议立足污水零直排工程实际,提出的建议思路清晰、观点鲜明、立意深远,对于推动污水零直排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下阶段工作中积极采纳,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联合审查。我市已实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制度。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邀请建设、环保、发改、经信、教育、民政、交通、水利、文广旅体、卫健、综合执法(城管)、电力等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结合部门职能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具体技术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查意见的方案深化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各县(市、区)均已开展新一轮污水专项规划修编。同时充分利用城市体检成果、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成果和“回头看”检查情况,开展了市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统筹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台州市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完成规划一致性分析审查核对,待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是提高施工质量。已出台《关于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控导则(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污水零直排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严格工序管理,建立进场材料和工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检测和复检制度,隐蔽验收前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对排水管网工程的地基处理、管道安装拼接沟槽回填等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进行重点管控,确保施工质量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是加强运维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强化排水许可证办理及批后监管,先后印发了《台州市城镇排水许可批后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零直排区”运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市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过程中同步做好设施运维及排水许可批后管理工作,近期出台了《台州市城市排水与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将依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开展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已完成的镇(街道)全面建立“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运维专业化、精细化、制度化、智慧化。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深化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两提一扩”活动,切实推进建设质量提升和运维管理提升,对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的镇(街道)开展建设扩面行动。同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星级镇(街道)创建工作,探索富有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开展污水管网系统改造提升行动,进一步补齐短板。同时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生活小区开展建设评估工作,将根据评估成果,指导下阶段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朝平

联系电话:88517637                   邮  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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