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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24-1109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1-25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14: 11 浏览次数:

(图文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39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465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7806;传真:0576-885176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中国台州、台州建设网,微信公众号、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持续推进网站内容精细化管理,着重提升便民属性。及时发布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绿道、新建城市公园等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等惠民信息,持续发布全市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政策信息。截止12月31日,累计在市政府、市建设局官网发布政府信息41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96条,市城建档案馆接待588人次,查档3337卷。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出现的行政复议、网络舆情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办结51件,5件转2024年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的要求,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对政策文件等信息进行解读。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并同步公布政策图文解读。此外,全年主办的13件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迭代升级部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等栏目,按照重点工作,动态调整子栏目,强化日常内容发布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的备案、校审等制度。在新媒体建设上,把“台州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和台州建设网作为宣传住建工作的重要阵地,围绕局重大工作成果、重要工程项目尤其是涉及民生问题事项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提升公众对我局工作知晓率。目前微信公众号基本保持每个工作日的更新频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不被泄露。二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畅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分别在局官网、浙江政务网台州市建设局专栏首页公开政务咨询电话,及时方便群众答疑和政策咨询。在新媒体平台开通政民互动,及时答复市民提问,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2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21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3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15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18

0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3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拓展;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优化拓展完善保障性住房、民生实事、及公共服务七优享“住有宜居”等领域公开事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满意度;二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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