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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0MB18037294/2024-1108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09: 37 浏览次数:

【图文】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147号人力社保大楼9楼,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33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台州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共174条,包括各类医保政策文件1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相关解读14条,公告公示27条,工作动态45条。在政务公开和局网站发布信息6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8条,关注量437796人次。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围绕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病贫防范长效机制、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主动公开医保工作动态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向社会公众提前公开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及时公布意见反馈情况。二是深化“民生实事”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全面公开民生项目落实情况,保证社会群众有效监督,2023年省民生实事三项指标全部超额完成。积极转发2024年省市民生实事意见征求信息,发动全市医保系统、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意见征集、投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密切关注网上群众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及时回复处理,加强依申请公开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学习培训,吸纳局法律顾问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丰富医保政策宣传渠道。线下以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医保经办代办员培训等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四下基层”活动;线上利用门户网站、“浙里医保”、公众号、新闻发布等渠道普及各类医保知识及相关政策疑难解析。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口腔种植牙提质降费、异地就医政策、台州利民保,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做客阳光热线,亲自解读政策,回答群众提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升平台服务和专业化水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开通全市AI智能语音服务热线,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在公众号开设“清廉医保”系列专栏,展示建设成果。二是加强平台监督维护。开展第三方发布信息检测,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分类合理,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针对群众关切的舆情热点,做好前瞻性引导工作,避免舆情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加强发文环节信息公开类型的审核。分解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当年度对局内各处室、各县(市、区)医保局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细化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存有不足,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提升人员业务水平。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重新修订和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增加,群众对于政务公开愈发关注,政务公开时限、合法性审查要点、依申请公开的范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注意要点,要老生常谈,实时更新。各个县市区局,也存在不少业务能力短板,需要市级层面再统筹组织培训学习。

(二)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扎实落细政务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正确,及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和舆情研判、问题分析、信访答复等一并考虑。

(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关注群众关心的政策热点,在线下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探索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厅、村社区四级经办代办员宣传解读、新媒体专题解读、热线解读等更多元化,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形式,增进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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