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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0MB18037294/2024-1108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09: 37 浏览次数:

【图文】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52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147号人力社保大楼9楼,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33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共174条,包括各类医保政策文件1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相关解读14条,公告公示27条,工作动态45条。在政务公开和局网站发布信息6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8条,关注量437796人次。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围绕主题教育、医保制度建设、病贫防范长效机制、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向社会公众提前公开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并及时公布反馈情况。二是深化“民生实事”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全面公开民生项目落实情况,保证社会群众有效监督,2023年省民生实事三项指标全部超额完成。积极转发2024年省市民生实事意见征求信息,发动全市医保系统、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意见征集、投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密切关注网上群众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及时回复处理,加强依申请公开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学习培训,吸纳局法律顾问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丰富医保政策宣传渠道。线下以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医保经办代办员培训等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四下基层”活动;线上利用门户网站、“浙里医保”、公众号、新闻发布等渠道普及各类医保知识及政策。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口腔种植牙提质降费、异地就医政策、台州利民保,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做客阳光热线,亲自解读政策,回答群众提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升平台服务和专业化水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开通全市AI智能语音服务热线,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二是加强平台监督维护。开展第三方发布信息检测,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分类合理,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聚焦群众关切,做好前瞻性引导工作,避免舆情风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加强发文环节信息公开类型的审核。分解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当年度对局内各处室、各县(市、区)医保局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扎实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水平不足,解读方式、途径单一、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回应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努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医保政策解读的途径和方式,利用新闻发布会、视频等形式,探索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厅、村社区四级经办代办宣传、新媒体专栏问答解读、热线解读等方式,增进政策解读能力。

 (二)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扎实落细政务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正确,及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和舆情研判、问题分析、信访答复等一并考虑。

(三)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重新修订和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增加,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需求不断提升需要努力提升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条例和规范答复文本的学习强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合法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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