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821/2024-1108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1-19 09: 27 | 浏览次数: |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修改,着重对执法主体、处罚金额、情节认定和裁量基准四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程序、正确适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依法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以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工作需要。
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改前后对照表,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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