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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12/2024-11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1-18 09: 25 浏览次数: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编制发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4881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深化主动公开,优化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管,全力奋进“三高三新”,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围绕口岸扩大开放、渔业产业发展、渔港经济区建设、海上安全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展开信息公开。全年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共公布政务类信息140条,微信190条,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市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阳光热线1场。全年累计行政处罚182起,罚没收入4350606元。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5084件,其中渔船类许可439件,职务船员类许可4620件,水生野生动物类许可25件。由于市本级无直接管辖渔船,无渔业增殖保护费收入,2023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据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属于信息不存在。

(三)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布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动态调整机制等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二是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局舆情应对工作专班、舆情引导处置应急预案及网评员队伍管理制度等,第一时间排查涉敏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平台建设。一是抓好主平台。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根据实际公开需要动态调整栏目设置,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宽1+N渠道。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强化行政处罚(强制)、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开。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与浙江经视、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等合作进行深度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优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的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指派业务骨干进行顶岗锻炼,同时在局内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专题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网站的稳定性有待加强。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内控考核制度,凝聚各处室配合“一盘棋”思想,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扩大公开范围。尤其是加强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的公开。

(二)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融合多媒体、多平台进行公开。积极探索政策解读形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由局法制处和顾问律师共同参与依申请公开各流程把控、合法性审查,确保准确及时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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