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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94/2024-1107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台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 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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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台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纬一路66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2092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台州市财政局发布信息2608条,其中在政务公开网站重点领域和财政目录发布信息81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台州财政”推送434期,总阅读量20万人次,关注量70638人次。

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围绕重点领域承担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设置部门信息公开模板,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深化拓展。二是开展多媒体融合宣传。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的支出进度、稳岗支持等重大政策,在台州新闻、台州日报、交通广播等视频、纸媒、广播“多端发力”,让财政政策深入人心,其中在“台州98.7”播出财税快报,平均收听率6.51%,同时段市场占有率33.4%,居台州广播节目之首。三是拓展多维度解读。聚焦三个“一号工程”“8+4”政策体系等部署政策专题宣传,开展局领导“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万名干部助万企”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增值化服务;编制图文并茂的《台州财政预算读本》,简明直观介绍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情况,方便人大代表审议;通过“政企通”累计汇集政策8010条,开展政策智能匹配6563次,向2.1万多家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信息8.7万余条;组织财政政策培训,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审视政策执行情况,靶向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其中予以公开10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1件、其他处理6件,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三)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核心内容,对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优化。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台州财政”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财政动态,探索撬动政务公开的“流量密码”,积极宣传最新财政政策,畅通互动交流渠道。三是加强平台日常维护。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和微信公众号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等方面的自查整改,确保平台运行稳定。

(四)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日常监督考评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强化政务公开事项的监督保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信息宣传队伍的业务能力;政策文件发布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的咨询和监督,形成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6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3

0

0

1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1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1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3

0

0

1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台州市财政局取得了一些成效,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通俗化和创新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4年,我们将主动谋划,细化政务公开工作:

从“优”字着力,聚焦特色亮点展示窗。不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互动等功能,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小切口”挖掘财政特色亮点工作,提高公众对财政相关举措的知晓度。

从“精”字着手,提高政务公开精准度。以群众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动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涉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探索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推动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从“新”字着眼,统筹政策解读新模式。督促各处室进一步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规范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政策,对于公众关注的民生领域,探索多样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和传播力,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做好公众关注点和疑惑点的有效回应。

从“学”字着入,有效学习新法律法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建立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等,对行政复议办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2024年将通过开展线上授课、线下讲座、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和理解新法的内涵精髓,保障新法的正确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台州市财政局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通知0件,收费通知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总金额0元。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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