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346/2023-1080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临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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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华、虞贤亮、周小少、黄 辉、周 瑶、张秀娟、徐亦森、沈宇虹、郑友清、章涛、王秀芬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的建议》(临第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台州市深入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不断强化托育服务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设施保障,切实加强服务供给、队伍建设,努力深化数字赋能,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整体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国率先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成全国首家合规注册(营业执照)、规范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家庭托育点,公办托育机构县级全覆盖项目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多维度促进托育服务尤其是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多渠道、多举措助力“一小”共同富裕,努力打造“幼有善育”台州样板。3月7日,中国人口报专题报道台州构建普惠托育体系打造生育友好社会工作经验;4月3日,温岭代表台州在全国“助力乡村振兴-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启动会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全国仅两个交流发言);4月17日,央视朝闻天下以单条形式专门报道台州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经验;4月24日,椒江区社发集团、温岭市妇保院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省共10家,台州数量第1)。6月6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播出台州积极探索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经验。 (一)统筹谋划顶层设计 1.党委政府积极统筹部署。2020、2021、2022、2023连续四年将托育服务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列为群众“牵肠挂肚”“牵一发动全身”等改革项目,列为共富及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幼有善育”专项行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创建、青年友好型城市试点等各项工作的核心任务,覆盖全域、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托育服务工作体系机制不断完善。 2.配套激励措施先后出台。2020年,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出台托育服务相关实施意见;2022年,《台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正式印发;今年,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出台托育机构建设、运营(托位)等系列配套激励奖补政策。据统计,近年来全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共已投入财政资金约1.1亿(包括中央专项补助、市县两级国企办托、各级相关硬件投入、从业人员培训及奖补政策兑现等),其中市级财政为4840万元。 3.普惠托育建设重点推进。全市上下重点突出普惠托位建设,精心实施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行动共19个项目,1480万元中央补助彰显实效,新增托位1480个。2022年3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27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台发改社会〔2022〕59号),在全国率先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明确由政府给予一定额度的兜底补贴保障,椒江、路桥、临海、温岭4个区(市)列为省级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全省共17个,台州数量第1)。 (二)多元发展托育模式 1.创新实施“5+X”托育服务模式。全市上下不断完善“家庭+社区+机构+单位+社会”五种服务模式,积极创新探索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各种托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546家,总托位数26244个(其中2022年新增8590个、今年上半年新增2026个),托育机构乡镇覆盖率达80%以上,千人托位数达3.93个,普惠托位占比为87%,居全省第三。 2.积极探索城镇社区家庭托育点建设。试点建成全国首家依法注册(工商登记)、合规备案(卫健备案)的家庭托育点,打通托育服务“最后一百米”,提供群众家门口、零距离、更便捷的社区家庭式托育服务。提炼形成“依托总园、嵌入社区、普惠小微”经验做法并在全市推广,获各级充分肯定并被多家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指定台州上报试点经验及制度规范创新成果,被评为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行动示范样板和市共富办“九富”最佳实践案例一等奖。 3.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及国企办托。目前全市共有用人单位办托(公办托育)机构16家,托位1164个,其中妇保院办托4家(托位204个)、国企办托13家(托位960个)。今年4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总工办发 〔2023〕11号),我市的椒江区社发集团、温岭市妇保院获评全国第一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省共10家,台州数量第1)。 4.全面实施托幼一体集成改革。会同教育、自规等部门,打通托育与学前教育体系,全面编制(修订)市区及其余6个县市的幼儿园(含托育)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城区新建6个、9个、12个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分别设置2个、3个、4个托大班;乡村新建6个、9个、12个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分别设置1个、2个、3个托大班;鼓励有条件的现状幼儿园开设托班,原则上每个幼儿园设置不少于1个托大班”的建设标准,全面推开公办幼儿园延伸办托。全市的公办幼儿园托位在目前2815个的基础上,将再增10980个,“十四五”期间的238个新建公办幼儿园将全面延伸办托,增幅将达290%。各地由于历史原因和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限,公办幼儿园的人员编制配备存在紧张现象,按照《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新配备的人员力量以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为主,适量核定事业编制主要保障重点岗位人员编制。 5.全面推进社区托育驿站建设。全市共建成210家村(社区)托育驿站,各地以此为基地,积极开展养育照护服务知识普及宣传与培训,并提供社区群众就近临时托育服务。如温岭的曙光狮村级养育小组活动基地、路桥的康宝托育村级驿站、玉环的小柚子托育村级驿站、椒江的村级养育照护驿站等都各具特色。 (三)集成优化工作体系 1.探索部门集成联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机制。各地积极探索托育机构设立“一件事”改革,通过提前介入、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统一受理、限时办结等方式,将相关申报资料从43件缩减至18件,办理时限从46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2.创新开展数字化改革。全市依托妇幼信息平台统一实施“台州数字托育”数字化改革项目,入选“全省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基层创新项目储备库”。建成“省心入托”“安心在托”“用心监管”三大“一件事”应用场景,打造独具台州特色的“数字托育”云系统,并已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 (四)完善长效托育机制 1.健全日常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市、县两级统一依托妇幼机构成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及时出台机构设置、备案、管理、榜”“白名单”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强指导中心(分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托育服务日常管理职责落实。 2.完善托育从业队伍培训体系。市、县两级统一成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打造“1+9+X”培训新模式(即市妇保院负责理论培训,9家县级妇幼机构负责实训带教,上门到托育机构指导)。印发《关于明确托幼机构保育员岗前与职业技能双证融合培训相关事宜的通知》,与人社部门联合不断完善从业队伍培训体系,全市近年已累计发放育婴员职业工种相关证书42413人次,今年至少再培训1000名保育员,持续提高专业人才技能水平。同时,将育婴员、母婴护理员列入《台州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取得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相关标准并上浮30%。目前已有10所中职学校设置了幼儿保育专业,在校生数达3090人;今年有2所学校新增设婴幼儿托育、幼儿保育、护理专业,预计招生430人。 3.构建家庭教育全面服务体系。一是出台《台州市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度家庭教育工作清单》《关于推进台州市社区(村)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将家庭教育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教育、民政、卫健、宣传、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在全市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团、讲师团、志愿团有效落实每年至少开展4次家庭教育基础课程服务。目前,全市拥有县级以上家庭教育专家团15人、讲师团452人、志愿团4955人。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完善阵地建设。倡导社区(村)依托现有的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今年计划打造300家集教育培训、儿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儿驿站,配备儿童专属的室内活动及游戏空间。三是聚焦家庭需求,强化服务保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推出“家庭教育在线”应用场景,通过对政策法规一站解读、在线课程一网推送、服务团队一屏可视、服务阵地一键智达、服务需求一屏感知,改善家长家庭教育理念。推出“家‘育’户晓”周播栏目,邀请婴幼儿照护方面的专家为广大家长答疑解惑,促进广大家长科学带娃,该栏目已推出73期,受众达10余万人。 二、下阶段工作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精神,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打造十大成果、实施十大行动、推进十大改革”工作部署,聚力聚焦“幼有善育”“善育高地”城市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破难、主动谋划,进一步深入实施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先行试点,努力加大政府配套激励政策保障及财政投入力度,不断降低普惠托育收费标准,积极营造浓厚的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宣传氛围,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感谢你们对幼有善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孙海渝 联系电话:0576-88510393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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