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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015/2023-107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温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7-07 16: 36 浏览次数:

屠伟达、葛卫丹、蒋友荣、葛文辉等4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全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建议》(温第32号)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餐饮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数众多,多数食品通过手工制作,食品在加工经营过程中易受到病原体的污染,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可以有效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

一、要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法律法规规定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未对食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提出相关要求。

2018年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首次将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纳入监管要求,《规范》14.3.2.2条规定“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a)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b)果蔬拼盘加工制作;c)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d)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e)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f)备餐。”规范要求佩戴口罩的场所基本上是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制作的场所。

2021年,新制定的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11.2.4规定,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遮住口鼻,其余场所不强制。基本上与“操作规范”要求一致。

2021年,浙江省新修订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在食品生产加工制作、传菜、销售过程中佩戴口罩。”并在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首次将食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行为纳入地方性法规,并制定了相应罚则。

从上述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演变,可以看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特别是《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不仅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制作、传菜、销售过程中要佩戴口罩,而且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对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日常管理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多渠道宣传。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建设、食安城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公众号、云广播、宣传画、倡议书、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食品从业人员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佩戴口罩。二是多形式培训。将食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要求纳入食品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对餐饮服务不同岗位设定培训考核内容,实行分类培训考核,分别组织大型餐饮、企事业单位食堂、网络餐饮开展培训,线下培训通过互联网同步在线上展播,提高培训的受众面。每次培训都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考核,提升培训效果。抽查考核成绩记入餐饮单位抽考档案,特定餐饮单位(学校、养老机构、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抽考覆盖率要达到100%,抽考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抽考不合格的要参加线下培训并重新进行考核。

(二)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从业人员形成行为习惯。一是将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纳入日常监管清单。细化标准清单,在标准清单中将食品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列入标准清单,作为检查的一项重点项目。二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餐饮从业人员口罩佩戴率。推广使用“浙江外卖在线”“校园食安智治”等应用场景,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协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通过应用AI抓拍、物联感知、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线上巡查,精密智治。自上线以来,通过“智能阳光厨房”共抓拍未戴口罩38.147万次。学校食堂管理员在接收到被抓拍信息后,对问题进行确认—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批评处罚等方式落实整改—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线以文字形式提交整改反馈,形成闭环。上线以来,每月抓拍的违规行为持续下降,目前已降至上线初期的1/3。三是通过引导和曝光形成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随机查餐厅”线上直线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开展抽查;邀请新闻媒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跟进报道,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发布“红黑榜”,公示正反典型,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全覆盖,将网络餐饮单位后厨视频公示在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接受消费者监督。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餐饮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曝光行业潜规则。24小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45,严格落实受理、办结、反馈等程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成立监督员队伍加强社会监督。各地招募外卖骑手、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等,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食品安全问题,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下阶段,我局将坚持教育引导与监管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在餐饮食品领域深入推进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这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从细处入手,做实食品安全工作,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感谢你们对餐饮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潘建

联系电话:0576-88552701           邮编:31800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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