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50/2023-1073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3287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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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伟臣、王伟杰、吴疆伟、朱旭俏等4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方便老年群体生活的建议》(第2023287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不仅可以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更有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区格局,共同缔造“美丽家园”。改造主要针对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重点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房改房小区及公房小区,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近三年规划拆迁改造的小区;经过多年改造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对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距离。自2019年建设局牵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市已完成各地老旧小区现状情况摸排工作。到2022年末,我市共实施改造了老旧小区172个,惠及居民约4.36万户。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的决策部署及浙江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未来社区创建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探索创新改造模式,扎实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具体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市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成立了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建设计划、统支改造资金和统管重要事项的“三统一”机制,并探索“最多改一次”机制,明确将无障碍设施、休闲活动场所等纳入基础类设施改造,并要求结合污水零直排等工作,做到“一次性”改到位。 二是编制五年规划。在各地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排摸筛选基础上,以“政府想改、群众愿改、基层能改”为前提,以改设施、提功能、优环境为重点,全面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摸排。在编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2020-2022年)计划》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台州市城市有机更新“十四五”规划》,明确重点改造小区分布及其更新内容、方式、长效管理等,准确把握下一个五年改造目标。规划至2025年,全市共实施改造小区200个以上,惠及群众4万户以上,涉及2400栋以上住宅、改造面积达480万平以上,计划总投资9亿以上。同时,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建立动态调整项目库,形成今后每年项目储备的滚动接续机制,持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基本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 三是规范入库程序。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是明确项目生成和入库关、方案审查公示关、工程验收关等。要求各地加强改造小区入库审查,对方案公示程序要执行到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信息要公开透明。旧改项目要征集“居民改造意愿”“改造内容”,满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前提下,按照专有部分业主同意率“谁高谁优先”原则优先纳入改造项目库,在改造资金到位后启动实施。通过积极搭建政府、社区、居民的沟通平台,小区集体业主或业委会通过街道社区,提交旧改申请,要求对于水、电、气、路、通信、有线电视、安防、邮政、快递、停车位、海绵城市设施等群众最迫切需求的基础类设施改造做到“一次性”改到位,若干年内不再反复改造,并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当年小区改造计划。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立面整修、加装电梯、无障碍改造、运动休闲设施建设、楼道整修、配套幼儿园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等。 二、完善适老设施 一是强化技术指引。出台了《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修订)》(后简称《技术导则》),将加装电梯、适无障碍设施、楼道、照料中心、养老用房等适老化设施改造纳入到基础类、提升类改造项中。明确了对无障碍、养老等设施的改造指引要求,明确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食堂、老年活动室等公共配套设施;并结合民政等部门工作,及居民改造需求,共同推进适老环境设施建设。同时,建立了“旧改”工作专家库,印发了《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在“旧改”中的评审、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提升我市“旧改”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完善适老设施。一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主体”的原则,由业主对加装电梯方案、加装资金分摊、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电梯选型、施工单位确定等进行民主协商,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参与组织协调,以消除意见分歧,形成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为多渠道筹集资金,《意见》明确,业主加装电梯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台州市区范围内加装电梯政府按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县(市)参照确定;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相关管线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另一方面,老旧小区改造联动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适老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截至目前,我市成功创建了七批次共118个未来社区,重点落实“一老一小”系统化解决方案,因地制宜,挖掘社区空间,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食堂、养老用房、日间照料、健康小屋、卫生服务站、幸福学堂、共享书吧、运动建设场所等空间,完善了老旧小区适老化服务设施。 三是推进数字化建设。建设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平台对接贯通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城市大脑等,有力支撑全生命周期社区服务多跨协同,实现适老化在内的社会事业“12个有”优质公共服务精准落地,并探索研究适老型智能应用开发,实现老龄化信息无障碍,以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层次、多样化、均等化公共服务需求,打造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的美好家园。 四是打造社区会客厅。市民政局出台了《台州市“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台社办〔2019〕3号),完善了部分老旧小区的设施配套。通过分街道和社区两级,进一步细化、明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其中将邻里会客厅、邻里议事会作为一项必配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纳入,确保社区议事有场所。 五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自2020年起,市民政局连续三年将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大力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改造近6000户,基本实现符合改造条件的存量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同时,高位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通过市政府民生实事落实28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成“老省心”综合体,破解了部分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短缺的困扰。今年将再建设32家“老省心”综合体和185个助餐点,切实缓解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截止到2022年底,我市共争取上级资金约2.6亿;二是发行一般债、专项债券,充分利用“两山”资金。我市共发行“旧改”相关债券资金约2.55亿元;我市黄岩区将老旧小区改造与“两山”建设相结合,合理利用“两山”专项激励资金共0.59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改造与后期管理。鼓励将周边老旧小区归拢起来统一改造及管理,探索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收益”的共赢模式。我市黄岩区采取拆建式改造的方式,对未来3年改造小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整体包装实施;四是引导居民出资。我市《实施意见》等文件均明确了对居民出资的引导,目前我市加装电梯均以居民出资为主,财政适当补贴。椒江、黄岩等地旧改积极提取物业维修基金用于改造,如黄岩区金桂小区专项维修基金提取用于改造案例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试点案例集》的建立改造资金政府和居民合理共担机制;五是设立专项补助金。市民政局设立了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加大福彩公益金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补助。目前,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已打造出32个示范型、品牌化的县域社区服务综合体;六是落实税减政策。及时传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税费减免政策,推进税费减免、抵扣政策落地,提高参与“旧改”专业经营单位、社会资本方等的积极性。 四、实现长效管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做好改后长效管理,落实好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一是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实践“共同缔造”理念,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共同参与社区管理。探索综合执法下沉,完善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协调推进小区管理。市民政局积极引导社区在履行部门职责、转变干部作风、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引入民主协商模式,通过“恳谈”、“民情夜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实行社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以“头雁带群雁”的方式,提升议事、管理能力。我市民政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7〕39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8〕103号),明确指出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经济组织、村(居)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议事协调机制,开展社区事务民主恳谈、民主协商,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的自我管理;三是针对无物业老旧、开放式小区,实行“居民自治+专业管理”模式。按照我市已出台的《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加大业委会有效引导居民参与小区各类问题解决案例的宣传,在政策上对业委会以自治方式解决区域管理难题给予倾斜,转变“业委会”组建困难及区域居民“政府全兜底、有事找政府”的传统观念,树立“建设家园、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市场理念。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协会或物业企业,提供小区管理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模式;或选聘专业化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也可由政府综合人口密度、人员性质、居住条件等因素,划定相应的管理区域,实行“准物业化”管理,通过政府出资新建、现有国企重组、优质民营企业参股等模式成立公办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接管,提供车辆出入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并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转变政府包干式管理模式,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加深居民对物业化管理的认识,倒逼业委会的组建,既解决了老旧、开放小区管理无人承接的难题,又推动业委会的应建尽建,提升小区的自治管理。 仙居县正在拟订《仙居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提案提到的锦绣明珠小区后续将根据县政府意见、资金落实及居民意愿等情况,在满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改造前提下,考虑将该小区纳入改造项目储备库。下阶段,我局将因地制宜,持续探索统筹协调、项目生成、资金共担、市场参与、金融支持、群众共建、项目推进、资源整合、长效管理等“九大机制”,持续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力争形成更多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展示“重要窗口”。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朝平 联系电话:0576-88517637 邮 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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