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 779352295/2023-1063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体育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4-27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台州市第二届青少年智力运动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 06- 09 10: 1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教育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新周期的布局备战和进一步促进我市智力运动的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台州市第二届青少年智力运动会。现将2023年台州市青少年智力运动会规程总则(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项目单项规程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下发。


附件:2023年台州市第二届青少年智力运动会规程总则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2023年台州市第二届青少年智力运动会规程

总  则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台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6月在各(县、市)区举行。

2.地点:比赛地点见单项规程(各项目单项规程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下发)。

三、竞赛项目

比赛设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9个大项。各组别小项设置如下:

1.围棋:共9个小项

少年甲组男子个人、少年甲组女子个人、少年乙组男子个人、少年乙组女子个人、少年丙组男子个人、少年丙组女子个人、甲组团体、乙组团体、丙组团体。

2.象棋:共15个小项

少年A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少年B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少年C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少年D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少年E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A组团体、B组团体、C组团体、D组团体、E组团体。

3.国际象棋:共9个小项

少年甲组男子个人、少年甲组女子个人、少年乙组男子个人、少年乙组女子个人、少年丙组男子个人、少年丙组女子个人、甲组团体、乙组团体、丙组团体。

4.五子棋:共12个小项

少年甲组男子个人、少年甲组女子个人、少年乙组男子个人、少年乙组女子个人、少年丙组男子个人、少年丙组女子个人、少年丁组男子个人、少年丁组女子个人、甲组团体、乙组团体、丙组团体、丁组团体。

5.国际跳棋:共12个小项

100格甲组男子个人、100格甲组女子个人、64格甲组男子个人、64格甲组女子个人、100格乙组男子个人、100格乙组女子个人、64格乙组男子个人、64格乙组女子个人、100格甲组团体、64格甲组团体、100格乙组团体、64格乙组团体。

6.桥牌:共个10小项

中学组定约桥牌(含初高中):公开团体赛、男子双人赛、女子双人赛。

小学组定约桥牌: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公开双人赛。

小学组迷你桥牌: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男子双人赛、女子双人赛。

7.航海模型

迷你级遥控帆船(F5-400)、1千克电动三角绕标竟时(FI-E)、迷你级电动半浸桨方程式追逐(MINI-MONO)、套材机械动力模型(F4-A)、塑料商品套件航海模型制作(C6)、迷你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MiniEco)。

8.航空航天模型

仿真高度模型火箭(S5B)、带降模型火箭(S6A/2)、线操纵特技(P2B)、火箭助推遥控滑翔机(S8D/P)、 遥控电动滑翔机(P5B)、遥控手掷滑翔机(F3K)、橡筋动力室内飞机(P1D-P)、电动固定翼遥控空战(P3Z-2)、 遥控电动绕标竞速(P9U-P)、 遥控特技(P3A)、 室内遥控固定翼绕标飞行(P3D-P)、遥控空投(P3R-K)。

9.车辆模型

1/22遥控电动拉力车竞速赛、1/18遥控电动房车竞速赛、1/18遥控电动越野车竞速赛、遥控三对三足球赛、1/10电动房车、1/10电动方程式赛车、1/16电动越野车(4轮驱动)。

四、参加单位

以各县(市、区)中小学为单位组队参加。

五、运动员资格

(一)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参赛。

(二)选拔参加2023年省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省注册运动员。

(三)女子选手可以参加男子组别,男子选手不可参加女子组别。低年龄段选手可以参加高年龄段组别,高年龄段选手不可参加低年龄段组别(须在报名时确定,以后不得更改)。

(四)参赛运动员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六、参加办法

(一)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可组织1-2支队伍参加每个大项的比赛。

(二)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人数、年龄设置,按各项目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参赛者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七、竞赛办法

(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制定并公布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与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总则为准。

(二)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三)比赛使用的器材由组委会认定。

(四)报名参赛单位不足5个的小项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如报名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以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二)各项比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确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须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

(三)设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 

九、技术官员

裁判长、仲裁委员、各单项比赛的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定。

十、对运动员资格申诉的要求 

所有申诉必须由代表队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学校、二代身份证住址等信息,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一、赛风赛纪 

严格执行赛风赛纪有关规定,坚决抵制使用兴奋剂,维护体育道德,遵守赛事纪律,净化竞赛环境,公平、公正执裁。确保市第二届青少年智力运动会公开公平公正举办。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和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个人所有比赛成绩,取消相关参赛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奖”“优秀运动员奖”评选资格,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并给予全市通报。

十二、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竞赛组织费用等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