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3-06-30 15: 31 | 浏览次数: |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 ) 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全面落实省 市“开年第一会”精神和《浙江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接续 奋斗,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我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台州市“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台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台州市“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全面落实省 市“开年第一会”精神和《浙江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接续 奋斗,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 “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 ( 以下简称“小微你好”行 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暖企解难题,助企提质效,惠企减负担。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小微你好”行动,积极宣贯《浙江省促进中小微 企业发展条例》,落实“8+4”政策体系涉及小微企业条款,建立 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机制,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 企业;健全线上线下结合、市县乡联动、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的企业服务体系;构建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和服务机 制;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市场准入便利透明,税费负担持续减轻,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实现企业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运营效益稳步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稳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2023 年, 力争为企业 (包含小微企业) 减免各类负担 110 亿元以上;力争 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 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达到 350 家、 400 家、30 家、30 家以上,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 1300 家、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95 家;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园总数动态保持 在 120 个左右。
三、服务内容
2023 年 “小微你好”行动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的服务:
( 一 ) “暖企解难题”行动
1.开展中小微企业条例宣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贯 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 20 周年纪念活动暨《浙江省促 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传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 动出台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创业创新、融资促进、中小微企业服 务券、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等配套政策,重点破解小微企业融 资、用地、人才、创新、数字化、拖欠账款、维权等方面的共性 问题,将条例 “助小扶微”的要求落到实处。
2.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迭代升级全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企业码) ,加快全面推广应用。依托“万名干部助万企”助企 服务应用、“红黄绿”诉求赋码系统的诉求分办、督办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分办、答复解决、督促检查的管理闭 环,实行“挂号销号”机制,有效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动态掌 握和梳理分析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对需要 多部门协同破难的疑难件、复杂件,由市县稳企助企工作专班协 调落实,协调后仍无法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报送至市县“八八战 略”联席办和党委政府督查室,依托“督帮一体”工作机制,组 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跟踪督办,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3.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活动。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 务大解题”活动,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市、县 (市、区 ) 、乡 (镇、街道) 三级联动,择优选派政治素质好、担当意识强、熟 悉经济工作的同志担任助企服务员,重点聚焦小升规企业、创新 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重点培育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网格化联系走访和服务,做到“有 求必应、无事不扰”,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增强小 微企业的获得感。
4.提升小微企业载体服务能力。落实浙江省启动实施的小微 企业园升级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台州市小微企业工业 园建设提升 2.0 行动。贯彻落实园区产业升级、品质提升、管理 提级、服务赋能、 山区共富 “五大行动”,总结推广社区化管理 服务模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成长的烦恼。组织园区积极申报精 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各地探索“园区 +服务团队+共性普惠服务+个性精准服务”的服务新模式。依托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 10 个以上小微企业园打造公共服务 平台。
(二) “助企提质效”行动
1.培育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评育用”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服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政 策集成,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开展创业创新、知识产权、融 资畅通、人才培引、质量品牌、市场拓展、数字转型等专项服务, 提升小微企业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做好企业申报培训辅导,编 制台州“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指数,继续推进市级专精特新服务 示范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开展针对性公益服务,组 织举办 “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和专题赛。
2.深化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升级版。加强精准服务、动 态培育,推动一批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快成长,2023 年力争新增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800 家、高新技术企业 300 家。加大孵化载 体建设力度,落实双创载体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台州本地高校科 研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强与中小企业科研合作;鼓励科技企业孵 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 生产用房租金,促进培育更多小微科技企业。
3.深化“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服务。围绕“415X”先进制造 业集群培育和临港产业带 “五城建设”,重点聚焦 10 大标志性 产业链,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署,市县两级联动,组织举办 10 场以上现场对接交流活动,通过 “链式”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产融对接、产才对接、整零对接、项目落 地,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帮助小微企业在产 业链协作配套中拓展市场。
4.开展小微企业“服务行”活动。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 业集群培育、10 大标志性产业链和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市县两 级联动,开展覆盖全部县 (市、区 ) 小微企业服务活动,组织现 场对接、政策宣讲、项目申报、企业诊断、管理培训等公益性活 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5.帮助小微企业扩大市场需求。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份额和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等支持政策,执行 10%-20% 的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比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 进 “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引项目行动”,积极与阿里、京东等 电商巨头对接,依托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 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 龙头企业“抱团”参与境外展会、建设境外合作园区,开展跨境 并购与合作。
( 三 ) “惠企减负担”行动
1.落实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积极挖掘企业减负空间,优化“一 指减负”场景应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结合国家有关小 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和我省 “8+4”政策体系宣贯,梳理集成针 对小微企业的税费、融资、创新等方面的专属性政策条款,通过 覆盖全市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直播间、“政策树”惠企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精准推送,帮助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直 达快享。
2.统筹优化“三券”使用。充分发挥创新券、服务券、消费 券等作用,通过放大效应和撬动作用,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技术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应用、融资上市、人才招引、质量品牌、市 场拓展、数字化转型、工业设计、合规性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成本。
3.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 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增加 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 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进一步完善 “双保” 助力融资支持机制,重点加大对困难行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 度。深化“台惠富”“微绿达”等应用建设,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和绿色转型。深化路桥区数字金融赋能初创期科技企业试点和黄 岩区数字赋能推进小微企业信贷评级试点,复制推广成熟经验。 拓展“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双创苗圃板”扩面增量。 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奖补 政策,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扩面增量,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 1%。发挥融资辅导体系和金融顾问作用,分层分类开展企业辅导 和咨询服务。
4.强化合法权益保护。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 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投诉处理。落实涉企违规收费 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 乱摊派。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微企业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和年度中 小企业法治论坛等活动。
四、时间安排
2023 年 “小微你好”行动持续全年,分阶段安排如下:
( 一 ) 启动实施。4 月初,组织举办全市 “小微你好”行动 启动仪式,发布《台州市“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市县乡 (镇、街道) 三级联动、涉企部门协同,发动 各级商 (协) 会和各类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在全市同步开展“小 微你好”行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抓好落地 实施。
(二) 中期推进。5-6 月份,结合工信部 “ 一起益企”中小 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市县两级企业服务综 合平台 (企业码) 、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市级专精特新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集中开展“小微你好”服 务活动,6 月 27 日,全市同步举办 “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活 动,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 三 ) 总结考评。12 月份,结合 2023 年度中小微企业成绩 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活动,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推荐基础 上,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最佳服务案例、成绩突出集体和个 人。
五、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小微你好”行动由市促进中小企业 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市级有关单位分 行业和服务职能开展指导服务 (行业分工详见附件 1 ),市里统 筹指导和督促县 (市、区 ) 推进实施,以县 (市、区 ) 为主抓好 落实。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和商会、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及 服务机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小微你好”行动信息报送机制, 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 (市、区 ) 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 (月度报送表详见附件 2,第一次同步报送联络员)。 5-6 月份各地应结合实际举办特色服务活动 1 场以上。完善企业 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市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建立 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情况运行监测和季度分析制度。
( 三 ) 强化宣传引导。专项行动使用全省统一的活动标识。 各地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方面的主流媒体,开展 “小微你好”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服务小微 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典型案例,借助中央、省 级、市级主要新媒体平台和今日头条、抖音等头部商业平台扩大 传播效果,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服务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营 造合力助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 四 ) 做好考核评价。贯彻落实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将各地开展 “小微你好”行动与 “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紧密结合、综合评价,纳入各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重要考评 因素。对服务行动组织有力、服务成效显著的地区,在 2023 年 度省级中小微企业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上予以倾斜。
附表:1. “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分行业指导服务分工表
2. “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月度报送表
附表 1
“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分行业指导服务分工表
序号 | 行业 (产业) | 牵头指导服务单位 |
1 | 农业,农产品加工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等 | 市经信局 |
3 | 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发行等文化产业 | 市委宣传部 |
4 | 人力资源服务 | 市人力社保局 |
5 | 交通运输 (公路、水路、通用航空运输), 汽车维修 | 市交通运输局 |
6 | 批发和零售,餐饮,会展服务等 | 市商务局 |
7 | 旅行社,住宿和餐饮 (星级旅游饭店、等级 民宿),文化艺术、娱乐业 | 市文广旅体局 |
8 | 商品市场管理服务、广告业,质检服务、知 识产权服务等 | 市市场监管局 |
9 | 金融服务业 | 市金融办 |
10 | 邮政、快递 | 市邮政管理局 |
附表2
“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月度报送表
报送单位:
报送月度: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统计指标 1 | 统计指标 2 |
总计 | 各类服务情况汇总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暖企解难 题”行动 | 开展中小微企业条例宣贯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 | 受理诉求 件 | 办结诉求 件 | |
深化 “万名干部助万企”活动 | 走访企业 家 | 派出干部 人 | |
提升小微企业载体服务能力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
其他服务(市级有关单位、各地 可根据实际服务事项补充) | |||
“助企提质 效”行动 | 培育服务 “专精特新”企业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实施科技企业 “双倍增”行动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
开展 “十链百场万企”对接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
帮助小微企业扩大市场需求 | 获取订单 万元 | 服务企业 家 | |
其他服务(市级有关单位、各地 可根据实际服务事项补充) | |||
“惠企减负 担”行动 | 落实小微企业惠企政策 | 服务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统筹优化 “三券”使用 | 发放金额 万 | 服务企业 家 | |
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 | 普惠小微贷款 余额 亿元 | 同比增速 % | |
强化合法权益保护 | 活动场次 场 | 服务企业 家 | |
其他服务(市级有关单位、各地 可结合实际服务事项补充) |
备注:1.请各县 (市、区) 汇总辖内情况统一报送;2.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情 况;3.特色服务活动情况和典型服务案例可另附材料;4.各地各有关单位可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附件 2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
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 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科协、市邮政管理局、 台州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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