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05-25 15: 06 | 作者: 市财政局、台州海关、台州税务 | 浏览次数: |
5月24日,台州两家企业的出口货物经台州海关办结转关放行手续后,顺利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口退(免)税,标志着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这对我市出口企业和台州港发展是重大利好,对推动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降低企业财务和物流成本、快速便捷通关有着积极意义,有助于更好保障“台州货、台州集、台州出”。
一是企业就近装运,提升台州港竞争实力。通过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我市台州港利用所辖不同港区实现本地报关和启运,便于出口企业就近装运、降低货运成本,同时吸引周边出口货物到台州港区中转,这对提升港口吞吐量有着积极促进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台州在外船舶运力回归;吸引大型船公司在台州设立集装箱提还箱点,有力缓解遇航运紧张情况下出口企业用箱难问题。
二是缩短退税时间,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率。符合条件的货物可提前申请退税,有效缩短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时间。从我市首单政策落地看,从台州港装运自宁波舟山港离境的集装箱出口货物,台州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出口企业次日即可申报出口退(免)税,普遍可以提前10天左右获得退税资金。以2022年为例,台州港启运至宁波舟山港离境的货物达11.5万标箱,如以一箱货值6万美元、13%的出口退税率估算,能为相关企业节省约60亿元退税资金10天左右的时间占用成本,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大为提高。
三是线路灵活调整,优化航运企业运转效益。启运港和经停港不做明确划分,台州港既可以是启运港,也可以是经停港,在经停港加装的集装箱货物,也可在装运报关后申请退税。航运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航线,提高仓位利用效率,有效提升航运企业效益,有助于推动相关产业向临港集聚,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临港产业带。
下一步,市财政、海关、税务将会同市商务、经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采用“外转外”转关方式报关,引导本地出口企业“弃陆走水”,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力争发挥试点政策最大效用,服务我市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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