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668290/2023-1103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组织人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2-19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3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3-12-1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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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德、王荣军等2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的建议》(第20232408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很多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由于建设主体不同、施工时序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影响人民群众出行体验你们的建议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对我们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服务水平很有借鉴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下阶段工作中积极采纳,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市建设局现已组织开展《台州市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编制,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以服务当前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基础,充分融合城市治理与发展要求,秉承安全、经济、科学、合理、可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发展特点和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确定燃气、雨水、污水等各类管线建设时序,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下阶段,市建设局将高质量编制好《台州市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确保科学合理指导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即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铺设地下管线;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地下管线。并加强城市道路日常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施工管理。施工前,统筹协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审批及挖掘时序,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地点、单位、日期等信息公示,便捷市民合理规划出行;施工中,做好现场指导和监管工作,做到城市道路科学挖掘、文明施工,并减少明挖开挖等施工扰民行为;施工后,定期开展城市道路开挖点位回头看,确保点位按原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及时予以修复。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卫洁

联系电话:0576-88976325        编:318000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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