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3-1103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织人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3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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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台州市委会: 贵单位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市区建筑渣土消纳能力,更好保障城乡建设需求的建议》(第2023060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建筑渣土处置工作的关注。随着我市城镇化快速推进,建筑垃圾产量逐年递增,2022年我市建筑渣土产量近2000万立方,而消纳空间却逐年萎缩,尤其是市区产消矛盾突出。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渣土消纳难及其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为此我市在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建筑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排查,全面治理行业性突出问题。台州市成立了以陈挺晨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台州市建筑渣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工作专班并制定方案,围绕产、运、消及其他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摸出处置过程不规范行为262起,行业性突出问题17个(已整改15个),主要集中反映在源头管理和清运管理方面,如未经核准处置、乱堆乱倒、抛洒滴漏等。针对这些问题,各地纷纷采取行动,开展联合整治103次,共立案查处案件478起,处罚金额49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0起(其中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二是补好短板,大力加强终端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开展空间规划。目前全市23个消纳点位共3516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环卫专项规划,预计新增容量2255万立方。二是积极建设终端处置场。借力市政府建立渣土处置平衡协调机制,先后4次参与土方调运协调会,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造田造地、低洼地回填等项目消纳渣土。目前,台州市共有建设工程项目124个,预计渣土产量约2600万立方。全市建筑渣土消纳场地20个,消纳容量约4000万立方(其中,正在建设中有5个消纳点位,消纳容量约3000万立方)。泥浆固化基地14个,工程泥浆全部实现脱水固化处理。三是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2月份,新组建1家国有企业资源化利用公司(台州市城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全市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消纳场所13个,设计每日总消纳量约1万立方。四是开展跨区处置监管工作。为做好市区渣土消纳监管工作,与7部门出台了《台州市跨区域船运建筑渣土监管方案》,确保跨区船运规范有序。目前,每年通过船运处置到三门、舟山、宁波等地约100万立方。 三是数字赋能,不断提升智能监管效能。推进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应用,在各县(市、区)设立了一名专职的系统维护员,负责各项数据录入。2月21日、3月21日、4月28日三次组织一线队员和相关企业180人(次)进行了监管平台应用培训。目前在省监管平台上注册企业账号300余个,运行电子联单运输16000余次,推送场所监控600余个,全市1万余辆工程车(含非渣土车)全部安装定位系统,大幅提升了监管效能。 四是健全机制,为行业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标准》《台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案件的会议纪要》《关于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台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建筑渣土管理工作。 贵单位的提案写得非常到位,分析深刻,意见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下阶段,我们将统筹考虑,积极解决我市主城区建筑渣土处置问题。 一是加快布局,抓好消纳能力提升。加快补齐能力缺口,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并将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纳入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快项目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大型消纳场所项目建设进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形成与城市发展、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处置能力, 二是跨区处置,解决重点项目问题。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充分挖掘本地消纳空间,利用土地整治项目消纳建筑渣土,已经立项的抓紧施工建设,争取早日投产。同时,鼓励有消纳能力的县(市、区)主动承担市区部分渣土消纳,分解市区压力。加强跨区船运处置,将市区渣土运输到三门、舟山、宁波等地进行消纳。 三是主动服务,加强消纳信息公开。深挖消纳资源,寻找低洼地进行消纳,利用废旧岩仓、土地质量提升、造田造地等项目进行土方综合利用,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渣土消纳场所及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低洼填平、土地整治利用等项目具体位置及可消纳处置量,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四是优化设计,积极开展源头减量。协同住建部门,做好源头减量工作。鼓励建设单位将建筑渣土泥浆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渣土泥浆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措施纳入工程概算。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在开工前做好备案。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和“优质工程”评价条件之一,进一步引导企业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五是政策引导,大力开展资源化利用。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各种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渣土的循环利用,如将建筑渣土培植成营养土、烧结成砖、路基水稳层材料。同时,扶持相关企业落地运营,协调解决资源化利用企业在投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尽快走上正轨,并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更的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各类公建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 六是数字赋能,加快实行全程智治。加快工地、消纳场、工程车等智能监管设备安装,依托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和台州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联单全覆盖,充分利用综合实时监控、行车轨迹查询、定时定位查车、渣土三黑分析、渣土供需对接等功能,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监管。 感谢贵单位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文冠 邮 编:318000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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