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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12-877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12-07-09
关于核定台州护士学校全日制中专学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 12- 13 12: 57 浏览次数:

台发改收费〔2012〕137号

台州护士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全日制中专学费标准的报告》(台护校〔2012〕3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核定你校全日制中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700元 ,自2012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2、 你校在招生前应按规定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关于核定台州护士学校全日制中专学费标准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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