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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幼有善育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3-12-11 16: 08 浏览次数:

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

《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 案(2023-2027年)

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浙政办发〔2023〕14号)、《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 年)》(浙七优享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市、县两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儿童健康水平逐步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启动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

到2025年,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托育服务供给等善育核心指标居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创成1-2家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

到2027年,市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位。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全面形成,创成国家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表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幼有善育”五年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2年

实际值

2023年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26年

目标值

2027年

目标值

1

婴儿死亡率(‰)

1.69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57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3

每千人口托位数(个)

3.87

4.00

4.50

5.00

5.30

5.50

4

普惠托位占比(%)

60

62.5

65

70

70

70

5

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

80

基本全覆盖

6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90

92

94

95

95

95

7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

75

80

85

90

90

90

8

“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个)

0

2

6

10

20

30

9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65

70

75

≥85

≥87

≥90

10

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名)

0.94

0.96

0.98

1

1.06

1.12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生育服务体系。

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大中型综合性医院(含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支撑的市、县、乡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幼有善育”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推动县域妇幼保健机构上等级、提能力。到2027年,全面实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市、县两级全面成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控)中心,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加强出生缺陷儿童诊治和保障,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保障等全周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出生缺陷儿童优先或免费纳入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将免费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病种由4种增至29种。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重点病种监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开展出生缺陷患儿家庭关爱帮扶项目,组建相关志愿服务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3.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实施母婴安全省份行动,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创新探索孕情和危急重症孕产妇主动监测机制,全面推进风险防范、危重救治、固本强基和数字赋能四大提升行动。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开展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创建一批孕产保健、新生儿保健等特色专科,不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二)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1.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按需配置城乡托位资源,打造15分钟方便可及托育服务圈。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市区、县市幼儿园(托育)布局专项规划,不断扩大幼儿园托班资源供给。积极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一小”服务场景建设,相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体尤其是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改造)全面融入托育服务设施(驿站)。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就近、就便提供职工福利性托育服务。积极推广“依托总园、嵌入社区、普惠小微”的家庭托育点建设模式,允许小区民宅在不改变房屋性质的情况下开办家庭托育点。每千人托位数、普惠托位占比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2.落实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深入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出台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运营及示范奖补政策。围绕家庭型“幼有善育”保障政策、建立用人单位普惠托育供给成本分担机制、推进托幼一体健康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做法。制定普惠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项目标准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完善托育服务指导体系。推进医育结合,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基层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优化整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儿童免疫接种等服务资源,构建“医防护”儿童健康保障网,为婴幼儿提供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发育筛查、小组活动、家庭访视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出台《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到2027年,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创成“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30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4.强化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建立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评估以及安全保障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运营过程监管,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保障婴幼儿安全。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到2027年,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开展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切实强化台州市妇幼保健院龙头引领地位,充分发挥温岭、临海两家妇幼保健院区域副中心作用,推动全市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全市妇幼保健机构与各大中型综合医院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扩容下沉,探索建立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进一步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设置儿童诊疗科目;推进县级儿童医疗专科发展,引导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基层首诊和区域内就诊,完善儿科分级诊疗制度。到2027年,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1.12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标准化建设市、县、乡三级筛查网络,根据不同筛查结果、按照不同等级转诊,建立分级筛查、诊断、治疗体系,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形成儿童保健分级诊疗新格局。开展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母乳喂养、儿童营养等健康指导,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加大育儿知识宣教,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

3.开展儿童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和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儿科,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专科服务。建立儿童近视、肥胖及相关慢性病、心理脆弱、孤独症、脊柱侧弯、龋齿等儿童重点疾病的中西医防控机制,探索实施中西医结合儿科诊疗方案。积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90%妇幼保健院、100%乡镇卫生院提供儿童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四)积极推动婴育数字服务。

1.推进婴育服务全周期数字集成。依托“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平台,加快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应用的全面贯通与落地,实现出生、儿童健康和托育服务等信息互通,实现孕期、产后、育儿、医疗等全周期健康指导服务,推动儿童健康数据信息在政府管理、便民应用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推进托育服务跨部门数字集成。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部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管理、安全运营以及婴幼儿健康等实施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在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统计监测和提升能力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智慧托育全流程数字集成。依托全省统一的智慧托育“政府端、机构端、家长端”模块,规范归集托育机构、社区驿站、养育照护小组、家庭托育点、实训基地等资源信息,实现托育服务行业监管“一张网”;通过托育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端,全面开展网络培训,实现托育人员技能培训和考试发证“一网办”。积极推广智慧托育便民服务各项应用,全流程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提供集成服务,实现托育智慧服务“一键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级要充分认识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及“幼有善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党委政府牵头领导负责抓总、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由县级卫健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推进合力。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教育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市级专班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配合、推动落实,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相关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分解年度目标和季度举措,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建立部门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建立工作进度监测机制,强化对任务目标的定量监测和定性评价,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加强清单化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系列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要加大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示范引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为推进“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台州“善育高地”城市建设的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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