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9955/2023-1095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信息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 发布时间: 2023-11-09 14: 40 | 浏览次数: |
2023年第七期、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于11月10日至11月19日发行,计划最大发行总额合计200亿元。其中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2.63%,最大发行额为10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2.75%,最大发行额为100亿元。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台州市承销银行18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恒丰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承销银行营业网点柜台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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