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8661/2023-1096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8
【文字解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3- 11- 16 14: 31 浏览次数:

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市司法局对部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决定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件,包括《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创新组合拳的若干意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一三五”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司法局

解读人:梅思颖

      联系电话:0576-885116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