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668098Y/2023-108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0-07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椒13号建议答复的函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10-0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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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平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老年人需求 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第椒13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6月中旬颜云鹏副局长召集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就该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汇集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形成答复意见初稿。7月17日、21日,又两次与您电话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并根据意见对答复进行修改,形成答复意见稿。

一、深入研究提案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如何妥善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实现“老有所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城乡老年人主要反映适老助老设施不足、为老服务能力难以满足未来养老需求、尊老爱老传统正能量发挥不足、养老护理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等几个问题,为此您建议:一是树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理念,二是强化健康养老服务政策整合,三是补齐老年宜居环境短板,四是加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度供给,五是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六是进一步营造养老服务氛围。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您对我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树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理念。您提出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突出老年人主体地位,加强医养结合落地。2022年,我局牵头印发了《台州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台康养专办〔2022〕1号),确立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建设老年友好环境“3+1+1”工作体系,聚焦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抓手,重点突破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困难老年人善居工程等重大改革项目,全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各地从基础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家庭环境等方面大力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居住、出行便利性、安全性,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超龄人员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帮助有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升技能。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文艺汇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支持老年人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同时,积极优化医养结合新格局,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如引进无锡朗高在我市布点了6家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同时探索引进众安保险在绿心投资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家、床位7696张,其中医疗床位3483张,养老床位4213张。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聚合各种资源各方力量助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形成党组织领导统筹、党员先锋带头、多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倡导传统孝道,推动敬老、孝老写入公民道德教育、村规民约和党政干部行为规范,打击欺老、虐老行为。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依托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统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探索建立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力争高水平实现老有所医。

(二)关于强化健康养老服务政策整合。您提出支持兴办公益性老年食堂,支持居家养老解决上门送医,增加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比重。2022年以来,我市实施老年助餐全覆盖行动,聚焦低保低边、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助餐需求,采用六种助餐方式(开办老年食堂、开放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与社区老年人结对送餐、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偏远山区和海岛村庄开展邻里助餐、发展社会公益助餐)和“八个一点”筹资模式(政府补一点、社会助一点、党员帮一点、乡贤捐一点、基金出一点、子女充一点、老人掏一点、菜园种一点)推进老年助餐体系建设。目前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3%以上,建成了椒江怡家社区食堂、黄岩永宁膳坊、临海“老邻舍”等一批广受好评的老年食堂。其次,以落实分级诊疗理念为导向,打造“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互联网+居家护理”模式,形成了0.5公里居家服务圈。“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获国家卫健委办公厅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在全省率先将居家护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全市97%以上人员可享受居家护理保障政策。近3年,累计提供居家护理服务5万余例次。落实属地乡镇(街道)党委作为医养签约合作经费的保障主体(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大幅度增加上门巡诊频度,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同时,大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2022年以来,我市以老年人居住分布为基础,优化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构建城乡区域相协调,机构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其中“十四五”期间将推进57个养老机构项目。在市一级,建设台州市社会福利院,计划今年投入使用,打造集养老、护理、康复、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在县一级,按照“1+N”(即1个公办养老机构,N个民办养老机构)布局辐射全域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方面,三区三市均已建成2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天台、仙居新院区将于今年投运;三门县、台州湾新区新社会福利院将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床位分别达到500张和700张。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推进老年助餐全覆盖行动。统筹乡镇中心厨房与助餐点位建设,按照30分钟可及的服务半径优化提升原有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城区与海岛、山区助餐服务。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老年助餐食堂等公益性设施,就近解决部分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发挥村助老员和老协作用,畅通送餐入户最后一米,确保行动不便的老人吃上热饭热菜;在全市推进统一配备保温箱、保温饭盒等,在助餐点配备微波炉。今年实现全市有需求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和老年助餐网络全覆盖,年度助餐人次不低于350万。进一步发挥全省领先优势,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的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建立家庭病床或开展居家护理等上门医疗服务。将市区和各县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新建一批养老机构、转型一批敬老院,推动实现“机构跟着老人走”。优化现有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加强认知障碍专区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方面,今年将重点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开业准备,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打造在全市起标杆引领作用的示范型公办养老机构。同时推进17个各类养老机构项目开工和建成771张以上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三)关于补齐老年宜居环境短板。您提出物理环境适老,社会环境敬老,技术环境助老等三个问题,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培育工作,按照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实地走访调研,围绕创建标准与评分细则,严格审核把关,目前成功创建7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今年已培育筛选8家单位积极参与创建。2022年全市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52户,符合条件的对象愿改尽改;完成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 109个,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次,对社会上的尊老敬老行为和孝敬长辈的家庭成员进行评比褒扬,近两年全市共有7人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14人获评全省“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并选树孝老爱亲浙江好人3个,台州好人11个,形成浓厚的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图景,迭代升级“老省心”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化支撑,开发“省心食”“省心安”“省心防”3个子场景。目前,“老省心”平台已在县(市、区)推广使用。以智慧系统中的养老地图为依托,丰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完善链接服务功能,提高地图使用效率、发挥使用效能,实现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一张图就可便捷获得所需养老服务。2022年135 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配备智能服务终端。

下一阶段,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严把建设质量关,选择具备相关资质、施工质量好、有公益心的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无障碍设施高质量覆盖到位,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今年继续完成100个以上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推进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要求进行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通过加装电梯、安装紧急呼叫器、增强卫生间安全性等方式,提升家庭环境舒适度。建设和改善公共活动场所、社区食堂、社区医院等硬件环境,健全和完善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软件环境。增强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感与融入感。培育发展为老社会团体、基金会,发展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惠老活动,鼓励公益创投设立更多为老惠老项目。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保留线下办事渠道、现金支付途径。规范老龄数字环境,推广适合老年人使用的app应用,设立老年人智慧产品使用便民指导服务。每年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培训100场以上。

(四)关于加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度供给。您提出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全面发展的理念,让老年人参与到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过程中来,依托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将老年人“再组织化”。我市2022年起逐步将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未享受职工养老金待遇、离退休待遇的老年人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将部分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通过单险种形式按规定为超龄人员参保,同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鼓励老年人退出劳动岗位后,用自己长年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继续为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老年人更新知识、丰富精神生活、继续发挥作用。加大对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推进老年活动学习阵地建设。在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教育资源,促进老年学校提质扩容。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学堂)全覆盖,各类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服务人次)占比达到老年人口的10.8%。同时,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引导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并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志愿者礼遇办法》,将助老服务作为志愿服务的重点板块,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为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服务。积极打造助老志愿服务台州模式。建设和提升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文化旅游体育活动。2022年全市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87个、城市书房20个、文化驿站9个、乡村博物馆36个。

下一阶段,将建立完善专技人才退休专家库、老年人才信息库,并动态更新,准确掌握老年人才的健康信息、职业信息、技术特长、再就业意愿等,及时有效对接相关用人单位的需求,实现供需关系精准匹配。继续帮助有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升技能,鼓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超龄人员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逐步扩大将老年人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推进老年活动学习阵地建设。争取2025年各类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服务人次)占比达到老年人口的13%以上,全市建设10门以上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老年教育特色课程。深化助老志愿服务台州模式,建立志愿服务兑换机制,既可兑物质,又可兑荣誉,减轻服务兑现的压力,并持续完善。定期开展市级层面的以老助老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者评选。落实《浙江省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每年举办市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15场以上,举办老年人体育培训6次以上。继续建设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提升老年人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合理保障老年人广场舞场地,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并会同老龄、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解决广场舞噪声、用电等问题。争取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城市书房乡镇(街道)全覆盖、文化驿站街道全覆盖,建成乡村博物馆达到70个以上。

(五)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您提出加快培养老专业人才培育,落实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建议,我市于2022年出台《关于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养老护理培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六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其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分别在1200元/人、1600元/人、2000元/人、2800元/人和3600元/人的标准内给予职业技能和鉴定补贴。并已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台州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扩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覆盖面,对象从机构护理员扩展到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在册的持证护理员,劳务派遣用工和超龄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享受。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保证养老护理员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满足社会对养老护理人才的需求。目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到28人以上。同时,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化签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评价体系,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路桥区试点成立医养结合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路桥医院。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支持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鼓励引导新申请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成立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学校。积极指导职业院校开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护理学、社会学等专业,提高养老护理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争取2023年全市享受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探索医康养护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整合现有的互联网+居家护理和家庭养老床位两项政策,健全医养转介工作机制,推进家庭病床和家庭照护床位两床合一,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医康养护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每年新增1家以上医养结合型机构;加强医养签约服务经费保障,做实做细定期健康巡诊,推进服务落地,形成长效机制。

(六)关于进一步营造养老服务氛围。您提出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发展的支持,促进养老观念转变,加大“智慧养老”新模式的探索等建议。近年来,我市全方位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居住、出行便利性、安全性,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发展为老社会团体、基金会,发展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惠老活动,鼓励公益创投设立为老惠老项目,截至2022年全市已培育17个为老社会团体,设立为老公益创投项目26个。

下一阶段,将继续抓深做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团包联村(社区)为老服务机制,鼓励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引导老年人转变观念,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拓展老年人消费渠道,促进和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实施智慧养老提升行动,继续迭代升级台州“老省心”综合监管平台和推进智慧场景建设,加强老年人数字培训,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智慧生活。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向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延伸,今年全市53个村(社区)照料中心完成智能服务终端配置。

再次感谢您对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徐富立

联系电话:0576—8869830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