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 其他业务公告
索引号: 002668602/2023-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发布时间: 2023-01-09 09: 00 浏览次数:

一、主要做法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不动摇,坚决落实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突出源头保护、过程节约、末端修复“三手抓”,积极构建绿色生态的美丽国土新格局。自问题清单下发后,我们将中央、省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五个不放过”要求,全链条压实责任,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和细化实施方案,坚持即查即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铁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中,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督导的整改任务共4项。截至11月底,4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其中3项已完成整改销号。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 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问题整改。根根据省林业局统一安排部署,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溪国家级森林公园已通过省林业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论证。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整合优化方案待国务院批复,批复后半年内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台州鉴洋湖省级湿地公园、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三门湫水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临海红杉林省级湿地公园、括苍山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列入省勘界定标(立标)计划的自然保护地,已经完成勘界定标工作,待省里统一界标,完成勘界立标工作。

2. 海洋湿地保护与修复问题整改,已委托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开展新一轮《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22-2030年)》编制,目前编制成果根据专家意见在做进一步修改。临海市北洋涂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五年计划投入总资金3.10亿元,已投资2.29亿元(实际支付1.78亿元),其中,南洋涂西侧海岸带整治修复已全部完成;台州湾新区围填海生态修复五年计划投入总资金14.6亿元,已完成投资9.75亿元,其中已经完成2022年度增值放流任务。

3. 废弃矿山修复整改问题,将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战2022”专项督查行动,实行“一矿山一方案”管理,因地制宜落实“生态修复+”模式,既“生态修复+土地复垦”、 “生态修复+产业发展”、 “生态修复+特色景观”,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4. 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吴海平市长为组长、林先华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撤销项目33个,撤销面积4494.53亩;核减项目范围80个,核减面积1853.99亩;生态复绿140个,复绿面积2036.45亩。对于警示片曝光的仙居县湫山乡石柱山村垦造水田项目紧盯不放,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披露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清单化管理,紧盯整改目标,加快推进落实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整理销号台账,组织验收;对完成整改的项目,对照整改目标、措施,及时完成整改。同时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监管相结合,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1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问题:一是根据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批复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等工作,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行执法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海洋湿地保护与修复整改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全市各县(市、区)湿地保有量管控目标,压实沿海各级政府海洋湿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坚决落实经国家批复的历史围填海处置生态修复举措,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促进滨海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三是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建立健全湿地管控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海洋湿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坚决制止新增围垦造地项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湿地资源;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发现侵占、破坏湿地活动及时制止查处,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3、废弃矿山修复整改问题:一是提早谋划,实行一矿一策,对未启动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联合专家对治理方式进行评估,因地制宜制定修复方案,并结合整改时限要求倒排治理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对确无法落实修复责任主体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明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三是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治理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对已完成修复废弃矿山,加强后期管护,建立巡查维护机制

4、涉林垦造耕地整改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最坚定的决心、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查处违法毁林造地行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恢复和耕地后期管护利用,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

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围绕立项、备案、实施、验收、核查、管护关键环节,构建全过程监管机制。结合常态化森林资源督查,落实日常林业执法巡查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违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6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