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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0X/2023-100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1-17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5: 40 作者: 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tz.gov.cn/art/2023/1/17/art_1229199391_70397.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8118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府办政务信息公开处指导下,按照2022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较好完成年度任务现将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主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二)强化考核,加强监管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级单位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做好政务公开评测。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制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对县(市、区)分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三)及时公开,回应关切

做好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环境质量数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事关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信息,公开事项贯穿全局工作流程,力争及时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今年以来,我局共发布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图文的方式匹配政策解读;每月公开各类环境状况、预警信息;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年报、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计200余条。

(四)畅通渠道,规范办理

我局开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多种渠道供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答复文本》进行答复,并由局法制部门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合法性把关,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规。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信函申请的政务信息公开18件、网上依申请公开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规范程序进行了答复。

(五)用好媒体,打造阵地

加强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台州生态环境和微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信息编辑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工作日期间每日发布公众号、微博。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台州生态环境共发布545篇,微博共发布444篇。微信及微博网民投诉反映问题经领导审核后,下达到各县市区处理或移交给信访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1

2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2

1

1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1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2

1

2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创新亮点工作栏目的开辟有待加强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做好现有生态环境领域公开的基础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稳进提质助企纾困、双碳减排等社会热点等方面结合创新亮点工作,进一步扩充栏目,提升专栏建设水平,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二)继续落实信息发布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内容分类合理,杜绝错误发生。继续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推进政务网站集约化管理

(三)不断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培训和指导,定期调度检查处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防止公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确切。严格规范落实申请公开流程,保障公民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知情权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效率、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不存在收取处理费的情况,也未产生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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