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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04/2023-100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09: 42 浏览次数: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2022年,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强化热点回应,提升信息质量时效,全年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649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中心任务,做好常态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一是加强发布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时效,全年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29条,其中局网站发布917条,微信公众号524条,政务公开188条。二是深化重点公开。及时完善专项资金、乡村振兴、改革攻坚、巩固脱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及时更新发布最新进展情况64条。及时整改征求意见栏目,全年12条征求意见信息均增加起草说明文件。三是公布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涉及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均主动在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集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全年共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决策草案10件,发布意见反馈10条。

(二)围绕热点话题,做好高效化回应。聚焦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共同富裕、稳进提质、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和热点话题,提高回应效率。一是抓好政策解读。严格落实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件“同步发、双关联”,全年制作并同步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图文形式政策解读文件1件,并作好双向关联,让群众“看得懂、愿意看”。局主要领导主动参与《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起草及解读工作。二是抓好提案办理。今年,我局共收到市委、市政府转来的党代会、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计135件,包括党代会提案20件,人大代表建议62件,政协提案45件,两会期间或党代会期间建议8件。其中,主办件71件(重点建议提案4件),会办件64件。三是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平台录入等流程,修订完善答复文书标准化格式,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2022年,我局共接收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规范答复到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围绕制度建设,做好标准化实施。一是建立制度。重新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定期检查。局办公室每季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三是明确程序。所有文件通知全部在OA系统进行流转,各文件的起草处室站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提出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规范性文件文件需通过政法处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室审核是否需公开等程序后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再通过OA系统流转到人才与大数据中心,人才与大数据中心根据审核意见,将需公开信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对应栏目和市农业局官方微信上进行公开,重点工作还会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刊登,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尽快形成,依申请公开程序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等。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动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力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厅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围绕农业农村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政策文件等开展多角度、多形式的政策解读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三是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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