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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1-10 20: 28 浏览次数:

工作职责,公开如下:

一、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遵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公司质量文件的要求,建立项目质量体系。

2、代表公司履行对顾客的工程项目合同;组织项目质量活动,确保实现合同中规定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并对本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3、参加对分承包方的评价、选择、负责本项目部对物资、工程分包、服务(劳务)的采购管理。

4、建立健全的项目质量管理机构,主持制订本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明确内部质量职能分工。

5、组织项目部内部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攻关活动,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6、对在项目质量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对违规工作造成质量问题者进行处罚。

7、负责项目质量活动中的外部各方的协调工作。

8、负责项目重大不合格品处置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9、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报送、归档负全责。

二、技术负责人

1、对本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技术上的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单独或会同公司技术科编制各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

3、具体负责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处理和解决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掌握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全面状况。

4、负责对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以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督促和指导上述人员的工作。

5、有权制止不按图纸、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行为,必要时可责令停工、返工,并根据项目部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已造成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质量科、技术科反映,提出处理方案。

三、施工员

1、对所负责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2、参与施工现场质量、技术活动的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各项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按图纸、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3、对班组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处理和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技术、质量问题。

4、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具体处置工作。

5、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6、负责项目部生产计划、劳动力的安排,并按时向公司上报工程形象进度。

7、配合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四、质量员

1、对本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对项目施工过程(材料检查、工序交接、隐检验收、交工验收等)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配合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公司质量科,分别做好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3、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过程可视情况决定停工、返工及整修,并通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严重时还应及时报公司质量科。

4、监督和指导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活动。

5、参加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建筑材料的送检工作和半成品、成品交付前的防护工作。

五、安全员

1、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立和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做好安全台帐。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

4、按照公司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不安全的状况可责令整改,或停止该处的施工,并对违章违规者进行处罚。

5、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汇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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