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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12/2023-9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1-10 15: 11 浏览次数: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75号)和《2022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将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三高三新”,强化数字化引领,扎实推动港口综合开发、口岸扩大开放、渔业高质量发展、涉海涉渔安全攻坚、海上疫情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积极助力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

(一)深化主动公开。按照2022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对重大行政决策、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处罚、渔船救助表彰、渔业救助补助、渔船整治等予以全面公开,及时发布应急预案、渔业领域疫情防控、水产品抽检结果等专项通知。2022年度共发布政务信息199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作出处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

(三)加大执法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结果网上公开。2022年,针对渔业、港航业违法违规问题,累计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渔船)8起,行政处罚149起,罚没收入3354260.5.元。由于市本级无直接管辖渔船,无渔业增殖保护费收入,2022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5866件,其中渔船类许可245件,职务船员类许可5607件,水生野生动物类许可14件。

(四)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台州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及时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开展线上访谈直播2次,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扩大覆盖面。2022年,在“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8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历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和短板,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逐条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不断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加强,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有差距,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有待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部门核心职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涉海涉渔安全、渔业产业发展、口岸扩大开放、融入全省海港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全力推动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更加全面、更加高效,助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如重大行政决策、发展规划、行政处罚、渔船整治等。加大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充分运用专家解读、图文图表、视频音频等形式,提高对政策解读的质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网站安全。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公告公示等各个栏目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媒介,除了传统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外,加强与电台、日报等合作,定期总结工作,将港航口岸渔业事业的主要成果、特色亮点,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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