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2-102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2-09-22 09: 12 | 浏览次数: |
许指霞、何晓威、周正伟、孙明杰、葛一帆、陈杰明、孙尚华、陈统献、蔡基武、葛浩亮、朱丰年、蔡冬芬、庞荣华等13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台州金华两地联动,保护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源的议案》(第3号)的建议收悉。你们的建议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做好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里石门水库保护区调整及建设的建议
根据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里石门水库水域范围为水库入库至里石门水库出库前4000m,即现有的二级保护区水域直线长度实测为7800米,大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838-2018)规定的“大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的要求;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天台境内除一级陆域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库集雨区的陆域,符合上述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原则上不宜跨市域行政边界,因此里石门水库准保护区范围为水库入库前3000m至里石门水库入库(水域范围)及沿岸纵深10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的区域(陆域范围)。2021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邀请了有关专家对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里石门水库现有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范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近年来,我局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积极指导天台不断完善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建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网4公里、生物隔离带10公里,设置标识牌(含宣传牌)8块、视频监控30余处,有效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每年定期组织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结果,近五年来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评估分值均在90分以上(评估等级为“优秀”)。2022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委托浙江大学对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进行了现场勘界定标工作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促进里石门水库保护区范围精准落地。
二、关于加强上游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以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等行动为抓手,狠抓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先后7次现场调研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交办或通报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指导天台县积极整改到位,目前已关停农家乐4家、养殖场1家、娱乐项目1个,实施4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积极开展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里石门水库库区非法养殖点已全面整改清理到位,保护区内10954亩耕地、园地均已按计划开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
受区位因素影响,里石门水库保护工作涉及与磐安县跨界协调问题。对此,省、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里石门水库水源保护和跨界污染问题,“十三五”期间多次召开协调会并赴实地协调天台与磐安解决饮用水源保护问题。2016年7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调研并形成了《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共保工作协调会纪要》,根据纪要要求,天台县已与磐安县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关停了方前镇化工厂、沿溪养殖场和选址不合理的采制砂场等。2020年来,省、市先后3次以暗访、专家帮扶、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调研磐安方前镇工业园区威胁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移交金华市。2022年7月,天台分局发现并上报的磐安方前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站出水口设计不规范、固废和原料露天堆放等4个问题也经省厅协调并交于金华市进行整改。
三、关于西部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的建议
为从根本上消除或减轻里石门水库准保护区范围磐安县方前镇对里石门水库饮水安全的隐患,自2019年开始,我局高度关注并非常支持你县提出的“天台县西部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主动对接省厅并指导完善工程方案,遗憾的是,该项目因未满足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关于“项目成熟度均达到立项批复以上程度,中央资金安排时择优选择完成可研批复及以上的成熟项目”的入库条件(环办科财函〔2019〕474号),未被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此后,我局多次向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并获得支持,表示该项目只要达到入库条件即向部里申请支持;同时我局也积极指导帮助天台补齐项目的入库材料。2021年,我局将此项目纳入《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争取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旨在推动此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四、关于水质监测工作的建议
根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关于“湖、库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的监测布点要求,目前里石门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分别设有1个常规水质监测点位和1个自动在线监测点位,其中常规水质监测点位每月例行监测1次,自动在线监测为实时监测(每1小时自动监测1次)。2021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天台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里石门水库水质、底泥等进行有机物全指标分析(根据省厅要求,水质监测结果需保密)。根据2017年-2021年水质监测结果,里石门水库水质总体保持在Ⅱ类水质,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里石门水库上游磐安交接处设有田芯自动监测点位(由省厅统一布设),由于该监测点位所测水体属于里石门水库上游溪流,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2017年-2021年水质月均值保持在Ⅰ类或Ⅱ类标准(其中每月总磷指标也均满足GB3838湖库类水质Ⅱ类标准要求)。近年来,连逢旱年,加之里石门水库上游入库溪流磐安境内建有拦水坝,入库溪流存在河道流量不够甚至断流情况,导致田芯自动站无法正常监测。对此,我局高度关注并已多次向省厅汇报,下阶段继续向省厅报告协商解决里石门水库上游与磐安交接处水质有效监测事宜,确保交接处自动站发挥应有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的沟通,盯牢里石门水库上游磐安方前镇工业园区存在的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进展,盯紧交接断面田芯自动站水质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处理跨区域污染问题,并积极研究论证里石门水库上游与磐安交接处现有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的有效性;督促天台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同时抓住里石门水库保护区勘界定标和电子围栏建设工作的契机,以科技手段提升饮用水水源现代化监管水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天台做好库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狠抓减肥减药工作,积极发展农业绿色;督促天台抓紧明确西部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的牵头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多方努力、多措并举,守护好天台“大水缸”水质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0日
提案内容:关于台州金华两地联动,保护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源的议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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