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2-1022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2-09-21 17: 20 | 作者: 市生态环境局 | 浏览次数: |
林鉴永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微企业涉环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第2022275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台州经济一直蓬勃发展,202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786亿元,比上年增长9.9%。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小微企业功不可没。根据《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分析对象为2017年数据,以下简称“二污普”),全市小型企业7826家、微型企业58906家,占全市工业源数比例分别为11.62%、87.42%,台州市小微企业占比99.04%。其中,台州市56家国有企业中,小微型企业有50家,占89.29%;台州市67324家民营企业中,小微型企业有66682家,占99.05%,全市以小微型企业居多。
一、台州小微企业涉环主要法律风险点
(一)环保手续不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等证件申领不齐全,或者无法取得环评审批、完成“三同时”验收以及排污许可证发证,甚至不具备“三废”处理设施或设施建设不完善无法做到达标排放等现象,是我市小微民营企业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以2020年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为例,全市共排查污染源企业8万余家,除2万余家自然关停外,其余发证类约2000家,登记类约5.8万家,另外无法发证但按照政策允许过渡一批的约180家。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根据二污普数据,从企业数量来看,台州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的行业为机械制造业、服装纺织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企业家数分别为34611家、11957家、9873家,分别占小微企业总数的51.87%、17.92%、14.80%。从工业行业产值来看,机械制造业总产值最高,占全市工业源工业总产值的57.10%;其次是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医药化工业、服装纺织业、纸品及文化用品业,分别占比11.40%、7.91%、5.92%、3.71%,这五大行业的产值合计占全市总产值的86.04%,与台州现有的实际传统行业——机械模具、水泵阀门、汽摩配件、纺织服装、皮革鞋帽、橡胶塑料、医药化工、包装印刷等基本相对应,间接说明了台州工业目前的主要行业结构特征。
其中,医药化工行业与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黄岩江口化工区、临海川南化工区、仙居城南及扬府化工区、天台化工区等医化产业相对应;机械制造业与黄岩模具、温岭泽国水泵、阀门制造业、玉环汽摩配件制造业等产业相对应;纸品及文化用品业与临海、温岭、三门造纸行业,路桥、温岭印刷包装行业,仙居工艺品行业等产业相对应;服装纺织业与椒江的砂洗、纺织、印染行业,温岭制鞋行业等产业相对应。以上行业是全市主要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主要排污行业,其行业在地域上的集中分布现状,导致了我市重污染行业集中且区域性污染突出的特征。
(三)环境违法成本高。目前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在设定法律责任时,除了环评项目违法外,其余主要以违法行为来设置处罚额度,对企业规模的考量不多。例如,一家企业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时,起码就要接受25万元以上罚款,这对大型企业来说影响甚微,但对小微企业而言很可能就是其一整年的利润,使其难以承受。另外,根据有关统计,近5年来,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逐渐加大,各企业环境守法状况有明显改善,全市行政处罚家数明显减少,但处罚总金额却基本持平,单位罚金逐年上升(详见表1)。2017年,企业的单位罚金为4.94万元,2021年已达到17.26万元,同比上升近250倍。
表1:2017-2021年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数据统计表
项目 年份 | 处罚家数(家) | 处罚总金额(万元) | 单位罚金(万元) |
2017 | 1988 | 9829.17 | 4.94 |
2018 | 1164 | 14025.89 | 12.05 |
2019 | 959 | 11070.96 | 11.54 |
2020 | 820 | 11171.08 | 13.62 |
2021 | 653 | 10996.7 | 16.84 |
二、多措并举构建涉环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市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市场主导,坚持先行先试与全面改革相结合,凝聚改革共识,立足解决台州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的现实难点、堵点,着力帮助企业攻克在涉环法律风险防控上的体制机制难题。
(一)深化贯彻落实日常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法治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结合生态环境领域所涉及的具体法律条文和具体环保管理要求,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讲解和环保服务,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全过程,将普法意识贯穿于执法行为的始终,将普法职责要求作为执法的主要责任之一。同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收集、编辑、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近年来,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逐渐加大和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各企业环境守法状况有明显改善,全市行政处罚家数从2017年的1988家下降至2021年的653家,行政处罚家数明显逐年递减。
(二)常态化普法提升全民环境守法意识。开展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为企业点对点宣传解释最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向企业发放宣传册、典型案例汇编,以案释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采取日常宣传和专门宣传、执法宣传和服务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2022年7月22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中小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活动(第一期),全市各地重点园区、特色产业园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300余人参加,类似常态化的小微企业涉环法律风险防范业务培训,是我市促进经济绿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严管厚爱实施正面清单。出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2年将96家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且定期组织“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先由企业自查,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正面清单企业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2年全市对第一批96家企业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及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实施非现场检查170次,指导帮扶43次,依法免罚3次,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四)立足实际合理设置处罚裁量。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制度不够健全、行政处罚额度较高问题,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台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试行)》。根据《细则》规定,对全市每家企业根据违法后果因子、违法情节因子、环境敏感程度因子3个角度细化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和裁量标准,企业环境行政处罚额度最高可减轻法定最高罚款额度的30%,最少可减轻法定最高罚款额度的10%。《细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惠及台州市202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累计为企业减轻罚款1605.42万元,平均每个案件减少罚款金额7.95万元。
(五)包容审慎力推轻微违法承诺免罚。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为落实落细包容审慎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台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在浙江省已规定的10种不予处罚情形基础上,将适用情形拓展到21种,主要针对小微企业较为常见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以及台账登记、标志设置、信息公开等出现频次较高的环境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轻微程序违法领域的容错纠错机制。例如,对于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行为,若当事人在责令备案后5日内完成备案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2022年以来全市10起案件经当事人承诺并及时整改后依法免罚,同时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打造良好的导向作用,是我市深化“人民至上”精神的生动实践。
三、直面企业关切助企防控环境法律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涉环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小微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我市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聚焦企业诉求深化环保审批改革。深化环保审批体制机制改革,打通小微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办理的难点、堵点。一是推行环评“模块化”“瘦身化”。在符合条件的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推广同类项目模块化环评,鼓励通过“一类企业一类模板”的方式提升项目环评编制效率。深化共享监测数据、环评清单化管理等环评瘦身管理举措。二是试行审批“多评合一”“打捆制”。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生态环保事项的,试行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出具一个批复;开发区(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试行“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三是推进“双许可一次办结”。在台州玉环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生态环境部首批试点,试点成果逐步向全市推广。
(二)聚焦企业减负推进少扰免罚。创新环境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监管。一是深化智慧监管精准执法。对全市214家企业推行全过程监控,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过程监控、查阅企业公开信息、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强化精准执法,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二是深化正面清单制度。渐次培育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022年7月已启动第二批30家企业申报,继续推行非现场执法,实施差异化监管、针对性帮扶。三是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回应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扩容生态环境领域免罚清单,精细划分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避免“一刀切”实施行政处罚,更好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减负。
(三)聚焦精准服务为企注智赋能。强化服务意识,采取有力举措,持续为小微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一是深化干部联企制度。实施领导干部县市区包干联系,中层干部“一人一企”精准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跟踪、协调,及时发现难点卡点,协助企业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定点指导化解“三废”难题。指导做好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的废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推进涉VOCs治理“绿岛”项目建设运营,助力小微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并降低运行成本。12月底前,实现县(市、区)工业固废统一收运点全覆盖。三是精准长效实施科技帮扶。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邀请浙工大、省环科院等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优秀专家组成帮扶团队,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解决在生态环保、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
(四)聚焦风险盲点做优法律服务。创新普法形式,优化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全力提升小微企业法治意识。一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数智普法,运用数字化赋能带动普法内容、形式、载体转型,建设融“一台一报一网及双微”于一体的全媒体生态环境保护传播体系,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法治需求。二是体系化开展小微企业涉环法律风险防范业务培训。结合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继续针对性、系统化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涉环法律风险培训。成立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通过滚动式下乡镇(街道)开展普法宣讲等形式,常态化面向小微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精准普法活动,向排污企事业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三是为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一对一”法律服务机制,以一家法律服务机构联系一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形式,通过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定期坐班+电话咨询AB岗+法律服务‘机器人’”方式,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四级服务网络和小微企业创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为我市园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等服务内容,打造“一站式”法治护航,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法治体检工作,入企搜集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政策宣传,化解法律困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9日
提案内容:2022275--关于加强我市小微企业涉环法律风险 防范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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