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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290/2022-1019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9-13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0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13 12: 11 浏览次数:


 

民建台州市委会:

贵单位在台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的建议》(第2020014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环卫事业的关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事关生态文明的建设,也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居住环境。现在就此问题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共5座,分别分布在集聚区(1座)、临海市(1座)、温岭市(2座)和玉环市(1座),2019年全市共产生飞灰119425.34吨,委托处置111931.3吨,历年累计贮存44508.02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进入飞灰填埋场。目前全市共有飞灰填埋场4座,分别分布在集聚区(1座)、临海市(1座)和温岭市(2座),填埋总库容78万立方米,目前剩余库容约为11.4万立方米。按照现有每年飞灰的产生量,各地很快将达到饱和状态。

二、当前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的工作举措

1.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建设。为了应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压力,我市编制了新一轮的《台州市环卫专项规划》(2020),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做了统筹考虑,并将纳入《台州市总体规划》具体工作中,将飞灰填埋处置项目纳入《台州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新建填埋处置设施,推进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二期)、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等2个焚烧飞灰处置补短板项目投运和建设,建成后将至少增加65.1万立方米的填埋容量。

2.积极对接引进飞灰处理新技术。飞灰的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飞灰填埋场一般设计填埋高度为12米,每填埋1万立方,需要占用土地1200平方米。为节约土地资源,针对焚烧飞灰、炉渣等危险废物,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填埋之外的处置方式,正与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引进飞灰处理新技术,该公司4万吨/年的焚烧、2万吨/年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该项目建成后,我市飞灰处置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3.积极改造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的填埋过程实行豁免管理,可按照飞灰填埋场的标准对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来提高飞灰的填埋处置能力。目前临海松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温岭市生活废弃填埋场已经划出区域专门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黄岩区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改造项目列入《台州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成后将增加67.9万立方米的飞灰填埋能力。

4.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及飞灰填埋场的监管。2017年我市已完成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工作,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在线数据以厂门口大屏幕形式对外公开,并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台州市监测中心站于20197月开展监督监测,对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飞灰及周边土壤二噁英进行专项监测,同时包括2017年、2018年、2019年和应急填埋的飞灰,以及污水处理设施附近的土壤监测。

5.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加强飞灰填埋场的日常监管。目前,玉环委托南京信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处置设施实行第三方监管服务,通过驻厂监管+智能在线监管+专家咨询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进行专业、规范、监管考核,确保垃圾处置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和安全生产。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按照《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快推进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一期)投运,黄岩区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改造、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二期)和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二期)等项目建设。

2.积极探索飞灰处理新技术。积极探索飞灰处置新模式、新技术,研究论证预处理后水泥窑协同处置、高温熔融等方式处置飞灰的可行性。以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的焚烧、2万吨等离子熔融危废处置项目建设为契机,积累经验,推广飞灰处理新技术。

3.合理利用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考虑将已封场的填埋生活垃圾重新挖出,进行焚烧处置,腾出空间容量,用于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待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三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成后,天台县隔水江生活垃圾填埋场、仙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剩余容量将用于填埋飞灰。

4.加强飞灰处置的监督管理。健全垃圾处置设施环境监管机制,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工作,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飞灰填埋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飞灰源头管控,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切实化解环境风险。

5.向全市推广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加强飞灰填埋场的日常监管。

 

感谢你们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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