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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04/2022-1019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13 09: 09 浏览次数:

农工党台州市委会,徐宝春委员、陈贤田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第2022061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从分析台州粮食生产的现状、讲述以黄岩区为例存在的问题情况等方面,突出目前制约我市粮食生产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这些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充分吸收建议内容,进一步完善台州粮食生产相关的政策和工作举措,具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种粮农民收益。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10964.84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92.48万元,支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实际种粮农民收益;2020年-2022年全市执行“两个高于”的粮食补贴政策和“两个不低于”的订单奖励政策以来,极大激发了水稻生产“单改双”的热情,据统计,2022年全市规模早稻、连作晚稻平均每亩补贴标准分别达到316元、356元,较2019年每亩分别增47元、81元,创历史新高,早稻实现面积“十连增”、产量“十一连增”,连作晚稻实现面积和产量“六连增”,全市粮食面积突破130万亩、产量突破11亿斤;2022年全市要求市、县两级粮食生产扶持资金要保持10%以上增长,市本级规模粮油补贴资金达560万,连年保持10%以上增长。新增水稻机插补贴和育秧补贴,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提前早稻收获期,促进减灾增效,目前各地每亩机插补贴标准在60-150元不等。2021年,台州市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二)强化农作制度创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台州市作为全国最大的秋冬西兰花生产基地,依托区域优势和独特的沿海地理气候环境,积极推广西兰花-早稻水旱轮作模式,解决农民要“钱”,解决社会要“粮”的问题,目前早稻-西兰花模式已成为台州市面积最大的粮经轮作模式,同时促进了台州市早稻面积保持稳中有增。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早稻-连昨晚稻-西兰花模式,每年每亩再增加一季粮食作物,进一步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同时,根据我市农业区域特点,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发展甜瓜--晚稻(旱粮)轮作模式,挖掘扩面潜力,提高耕地复种指数。积极建议各地出台激励性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甜瓜--晚稻(旱粮)模式,如椒江对甜瓜--晚稻模式给予350元/亩的补贴,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粮热情和积极性。据统计,全市共挖掘甜瓜--晚稻(旱粮)轮作模式助推粮食扩面1万多亩;2021年,我市根据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农业科技大会精神,率先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农业科技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2022年全市安排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17.87亿元,支持深化农业“双强行动”。

(三)狠抓高产和优质,保障粮食生产提质增效。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粮食高产高效发展,支持水稻绿色高产示范区创建,早稻、连作晚稻、单季晚稻示范方亩产分别突破700公斤、800公斤、1000公斤。2022年市本级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水稻示范方创建主体,亩产排名全市前三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的奖励,对创浙江农业之最记录的再奖励10万元,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水稻生产水平。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建设,推动稻米生产向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目前已连续举办3届“台州好稻米”评比活动,2021年“浙江好稻米”金奖数和获奖数位居全省第一,市财政连续支出共450万元用于市区购置优质稻米加工机械。

(四)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1年,我市出台了《台州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台政办发〔2021〕17号),对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清查内容、整治安排和保障措施做出了详细的部署,市政府成立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非农化”和“非粮化”两个专题整治组;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构建,耕地保护问题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格局全面彰显,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效落实。通过对全市1405个铁塔高位视频闭环管理耕地“两非”功能,“耕地智保”场景已经将全市每个乡镇、村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分布明确到地块,理清了耕地资源一本账,明确了各级田长、每位村级巡查员的耕地监管范围以及铁塔高空探头的位置。通过“人防”加“技防,”时刻监管耕地动态变化,实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我市7741名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已累计完成巡查打卡4.1万多次。

(五)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2018年11月12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8】66号),按照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产业链建设的要求,以规模化、品牌化、优质化为路径,以先进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为引领,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对粮食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根据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和市粮食物资局每年发布一次申报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粮库维修改造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现代粮食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及信息化改造、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粮油质量检验能力建设、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产销合作、粮油产业发展等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以及对开展“中国好粮油”等品牌建设行动,粮油企业获得省级、国家级示范、品牌或其他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等。同时,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在国内粮食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根据每年合作实绩给予每个市级粮食产销合作主产区粮源基地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市级粮食产销合作主产区粮源基地企业在市区开设大米营销店(专营店)的,每开设一家给予一定奖励。产销合作在主产粮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保证每年有一定数量粮食供应我市已写入我市保障粮食安全实施意见。目前,我市已与吉林省通化市,江西省景德镇市、上饶市、鹰潭市、弋阳县,江苏省溧阳县,安徽省桐城市、芜湖市、安庆市、当涂县等市、县建立了产销协作关系。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我市将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搭建粮源对接平台,利用市场、资源、设施、环境等优势,积极培育扶持跨区域、联接市场和产地、消费者和农户的粮食龙头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做到内联农户、外联客户,延长产业链。

(二)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耕地,造成现代田园、生态田园、美丽田园。

(三)完善粮食安全领域立法工作。我局将对当前粮食安全保障领域进行调研和梳理,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待条件和时机成熟,适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该工作列入年度立法工作,市司法局将根据职责,做好立法前期相关工作,并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会的联系和沟通。

(四)继续加强财政支撑力度。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财政支农政策,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整合,优化各项农业补贴发放,将稳产保供作为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农民种植受益。

感谢你们对“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嘉莹

联系电话:0576-88591157    邮编:31800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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