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8-30 11: 26 浏览次数:


说明:本文件《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2〕35号)已被2024年12月24日印发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4〕30号 )废止。

清理文件网址链接:https://www.zjtz.gov.cn/art/2024/12/30/art_1229564398_1716730.html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1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376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其他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和拟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台政办发〔2013〕44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发〔2022〕3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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