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2-1016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2- 08- 30 10: 52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今年市里将技术工人“扩中提低”改革作为台州市共同富裕十大突破性改革之首进行推进,其中上市公司技工股权激励试点作为技术工人“扩中提低”改革的子内容之一。为顺利推进此项改革,对改革进行顶层设计,根据我市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4、《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
三、总体特点
本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和热点问题,体现了国家要求、企业发展需求和台州特色,总体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提现了政府鼓励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台州板块”优势,按照“政府鼓励、企业申报、试点先行”的原则,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对技术工人的股权激励,使更多技术工人从“打工者”变为“合伙人”,拓宽技能致富渠道,增进技术工人福祉,加强公司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台州样本。该方案是台州在全省的首创和率先试点,力争经过三年(2022年—2024年)努力,全市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技术工人激励比例平均达到30%。
二是加大了惠企支持力度。对于上市公司开展一般性员工股权激励,若符合技工“扩中提低”改革目标导向(技工股权激励比例30%以上)的,给予中介服务费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和股份支付成本费用补助(按成本的1%-2%比例支付,最高不超100万元)。对于注册制板块的拟上市企业开展IPO战略配售,鼓励董事长等高管让渡部分收益给技术工人,解决技术工人出资困难问题,若达到技工“扩中提低”改革目标导向的,视同上市公司一般性员工股权激励享受补助。对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股改、报辅导等阶段开展的员工股权激励,达到技工“扩中提低”改革目标导向的,也视同上市公司一般性员工股权激励享受补助。
三是加强服务创新方便企业办事。优化纳税服务,缓解被激励员工纳税压力大的痛点。落实国家关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和延期缴纳等优惠政策。开展“一站式服务”创新。发挥市金投集团专业和人才优势,帮助上市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并提供纳税延期申请一站式代办服务。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有工作目标、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等三方面内容,其中政策支持是核心,主要有6条:
1、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优惠政策,优化税务服务环境,为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提供专业快捷的咨询办税服务。
2、对实施技术工人激励比例达到30%以上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据实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对实施技术工人激励比例达到30%以上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因股份支付增加的成本费用,给予1%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激励比例达到40%以上的,给予2%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开展IPO战略配售共富工程。引导拟上市企业在IPO战略配售环节实施员工配售计划,加大对技术工人的持股激励力度。
5、引导和鼓励拟上市企业在上市前加大对技术工人持股激励力度,技术工人激励比例达到30%以上,参照上市公司享受第2、3条政策,在公司实现上市后兑现。
6、发挥市金投集团的专业和人才优势,为上市公司开展技术工人股权激励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并提供纳税延期申请一站式代办服务。
解读机构:台州市金融办,解读人:周岭峰,联系电话:8890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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