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2-1011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2-08-03 16: 35 | 浏览次数: |
4月26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燃气燃烧器具排查整治的通知》(台综执便函〔2022〕52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解决直排式、超期使用、“三无”等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隐患为目的,对排查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超期使用燃气热水器和“三无”燃气热水器要督促用户限期拆除;对安装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但未将废气排出室外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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