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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015/2022-1015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306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8-25 15: 38 浏览次数:

郭文标、王直君等2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走私冷冻肉类的建议》(第2022306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工作要求

2020年以来,为应对严峻复杂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坚决筑牢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精密智控疫情防线,浙江省对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不断强化、提效,建立了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1410”工作体系(即“一个系统、四道防线、十项制度”),不断加大对走私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的打击工作。

一是迭代升级闭环管理“一个系统”。利用“浙冷链”“浙食链”构建一个覆盖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肉类水产的闭环管理系统。

1.对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实施“三证一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管理,精确追溯到每件商品,没有“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是不得上市销售、使用。规范赋码扫码要求,冷库信息全上链,每件商品的储存地点进行强关联,冷链运输车辆全上链,对应每批商品进行强关联。

2.严格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所有国产肉类经营者必须依法全量信息上“浙食链”,国产冷冻水产经营者要求全部使用“浙食链”进行票证管理,严防走私冻品流入市场。

二是巩固冷链物防“四道防线”。全省各地市根据进口冷链食品消费量科学组建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省际地市在重点路口设置省际检查站,通过系统大数据分析结合实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推送公安、交通部门,对相关车辆、产品进行拦截,自动预警交办。

三是健全完善冷链物防“十项制度”。其中涉及走私打击的有:

1.落实集中监管制。对进入我省储存、加工(分包)、销售,未能提供省外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我省集中监管仓,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2.落实预约申报制。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在“浙冷链”系统中申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预约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

3.落实首站责任制。首站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履行好追溯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履行入仓、入站、赋码、出库管理等责任。

4.落实专人联络制。“浙冷链”系统根据规则形成首站经营者名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确定专人联络。每周至少巡查联络1次,审核首站经营者上传“浙冷链”系统的数据与“三证”是否一致、企业进出库台账记录与赋码情况是否一致。

5.落实快惩严处制。对生产加工、销售、使用、贮存无合法来源或无规范中文标签、无“三证一码”、伪造、出具虚假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未使用“浙冷链”系统赋码、扫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6.落实经营承诺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填写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对“三证”不全、未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的食品,做到一律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7.落实投诉举报制。鼓励社会公众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12345等渠道进行举报。

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实行分级防控。将“浙冷链”后台数据与实地巡查相结合,动态更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名录,集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完成对610家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约谈;制定出台了《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经营单位物防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完成对全市31家进口冷链食品(其中A级单位23家,B级单位7家,C级单位1家)和6家进口水果(其中A级单位5家,B级单位1家)首站经营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分为A、B、C三级,A级为最优,C级为最差),按照“好的少查、差的严管”原则确定每月检查频次(A级1次、B级2次、C级4次),并对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调整。

二是精细管理,推动进口冷链食品智控升级。对“台州物防在线”系统进行迭代升级,通过采集日常经营信息、监管信息以及集中监管仓推送信息,自动对首站单位进行数据画像和风险分级,截至目前我市两集中监管仓已入仓523批次共计2136余吨进口冷链食品,产品全部实现货、证、主三关联;依托“浙冷链”“浙食链”精密智控体系开展首站赋码上链、下游扫码交易、消费扫码登记,建立从进入台州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全市“浙冷链”系统上激活市场主体849家,扫赋码率96周保持全省第一。加大对冷链和水果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立案查处296起,有效形成执法威慑。

三、走私冷冻肉类打击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推进“铁拳”“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整治。上半年立案查处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冻品案件10件,涉案货值14.68万元,移送涉刑案件5件,移送15人。

2022年3月16日,玉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陆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行为移送公安部门,当事人走私船上有大量用编织袋包装冷冻猪肚、冷冻猪大肠、冷冻猪耳、冷冻猪舌等冻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标签上显示原产地为巴西和德国,也无相关检疫检验合格标识,共约120吨,货值达500余万元。2022年4月1日,三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玉环县某船务有限公司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制品的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走私船上有大量用编织袋包装的冷冻牛肉、冷冻牛内脏等冻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标签上显示原产地为英国、澳大利亚等地,涉案冻品共约216吨,货值达1000余万元。上述冻品均无检验检疫证明,也无国家进口的相关手续。

感谢你们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许复民  

联系电话:0576-88320988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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