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9015/2022-101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2-08-25 15: 34 | 浏览次数: |
罗文玲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临期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的建议》(第2022316号)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临期食品监管情况
一是临期食品的概念及管理规定。2014年9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印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4〕14号),界定了临近保质期食品概念,规定了临保食品销售形式,明确了搭售、现场制售食品的要求,规定了临保食品保障机制。
临期食品是指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
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二是台州临期食品经营情况。今年5月,我局就我市大型商超、部分中小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副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单位临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台州目前没有专门销售临期食品的经营主体,曾经出现过几家临保食品专营店,因为受面不广,陆续改变经营模式,变成主营销售普通食品。
台州81家大型商超中,设置了“临期商品”专柜的有78家,3家因与上级经销商达成临期食品退回协议未设置,设置率达96%。进入临保专区专柜的食品种类包括饮料、休闲零食、啤酒、乳制品、进口食品等。中小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副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单位因受其体量及经营面积的限制,基本上都未设“临期商品”专柜,临期商品一般都如数退回了上级经销商。
三是对临期食品管理的贯彻落实情况。从调研情况看,大型商超在落实临期食品分类管理方面较为到位。主要做法为:
1.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临期食品设置专区或专柜,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过期食品杜绝上柜销售。
2.落实专门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3.部分大型零售企业对临期商品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已设有过期拦截功能,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在过收银线时会被拦截,无法销售,对到期食品及时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消费接受度导致的临期食品管理难问题。大部分消费者对生产日期“敏感”,临近保质期销售专区内的食品实际销售有限,大部分临期食品不可避免地变成了过期食品,最后报废处置,造成一定程度的食品浪费和经营负担。中小型食品零售经营单位,由于对经营成本最小化的追求,往往通过不明示搭售等促销方式加快临期食品的处置时间或者直接和供货商达成临期退货协议。
二是临期食品处置不规范导致的食品浪费等问题。部分企业为了减少浪费,将临保食品捐赠给养老机构,但是寻找、识别受赠方难度大,需花费额外的信息成本,因此部分供应商将退回的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给养殖企业或饲料企业;部分供货商直接报废处置,不同程度上造成食品浪费和环境压力。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临保食品管理制度。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未涉及“临期食品”这一概念,现有的多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或地方政府规章的性质,甚至有些规范仅为倡议公约,层级效力不高,约束力不强。下阶段将通过建议等方式提请省、市级立法明确临期食品的概念、性质、范围、临界分级标准、销售及贮存要求、明示告知义务、违法销售临期食品或不分类管理,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强化对临时食品的监管。将临期食品纳入年度食品抽检工作计划,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依法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罚;对打着临期食品旗号销售过期食品、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等违法行为,快查快处,对该类食品经营主体将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普法宣传营造共管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辨别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举报的各类临期食品违法法规行为及时处置,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许复民
联系电话:0576-88320988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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