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35/2022-101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 2022- 08- 24 16: 35 | 浏览次数: |
为贯彻落实《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台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9月2日反馈至台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603596。
地址: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
台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台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法律服务品牌化为导向,以律师业务专业化为目标,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人才在“两个高水平”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法治台州、平安台州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时间,完善律师队伍人才机制,改善律师人才环境,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伍,扶持一批规模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结构科学合理、专业门类齐全、执业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新格局。
(一)人才队伍优化目标。到2025年,全市律师总数达到2500名,每万人律师比达到3.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50名以上。培养名律师300名以上,其中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的领军型律师50名;在全市律师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要影响的骨干型律师150名。培养和引进30名基础涉外律师人才,5名高端涉外领军律师人才。
(二)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目标。到2025年,全市培育覆盖建筑房地产、破产重整、政府法务、公司法务、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重点领域的专业特色强所10家以上。培育20名专职执业律师以上的综合性品牌规模律师事务所25家以上,其中50名专职执业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家。
(三)执业权利保障目标。到2025年,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合法合规的调查取证工作得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业单位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律师事务所建设
1.引导律所做大做强。从2022年起,对达到专职执业律师20名以上且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达到专职执业律师20名以上且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达到专职执业律师30名以上且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达到专职执业律师50名以上且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达到专职执业律师100名以上且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等省级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律师事务所参照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享受财政、税务、社保、人才等相关优惠政策。
2.鼓励律所创新发展。当年牵头制定并由有权机构发布与律师行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标准的,每件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本市律师事务所为我市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每服务一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加大律师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1.加强律师人才培养。设立初次执业律师补贴,对首次获准执业时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贴。新执业律师在领取执业证书后的第一次年检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年检减半缴纳个人会费。
全面实施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对晋升为一级、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律师,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执业后取得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历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重点培育涉外、知识产权、公司重组并购、证券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的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依托律师协会,重视律师素质培养,扩大重点专业领域长效示范培训。建立与国内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及其他领域专家合作机制,为律师在融合发展中汲取其他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创造条件。
规范实习律师导师制度,对勤勉尽责、绩效突出的优秀指导律师,予以一定奖励,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2.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加强律师人才引进。把律师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我市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范围,打造更有利于律师人才成长的创业生态。鼓励本地律所从市外引进专业领域带头人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律所每从市外引进1名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的或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10万元奖励。律所每从市外引进1名省级优秀律师、省级律协各专委会主任或省级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5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律师事务所就业的,可享受各地人才引进政策。
(三)加强“两公”律师队伍建设
1.加大“两公”律师培育力度。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应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组织考前集中辅导培训或统一购买线上培训课程。
鼓励在招录从事法律事务有关岗位公务员时,设置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鼓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遴选聘任、职责履行、考核奖惩、与法律顾问衔接等管理制度,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更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建立公司律师培育企业库,重点推动上市公司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对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拥有2名以上公司律师且服务年限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公司律师所在单位要加强公司律师履职保障水平,为公司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等办公条件,帮助公司律师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公司律师执业权益。
2.健全“两公”律师培训考核机制。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法治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对勤勉尽责、工作突出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激励。公职律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四)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将政府法律顾问、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体办法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五)加大区域互助扶持
通过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互帮互助、战略合作、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促进律师行业均衡发展。椒江、温岭等地要持续深化与三门、玉环等地结对帮扶。市律师协会的业务培训和其它活动安排应向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市县倾斜,鼓励法律服务水平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交流传授管理经验和业务技能,促进提升当地律师行业发展。
(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1.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加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队伍。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加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建立司法行政、律师协会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立案难、取证难、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良性互动关系。
3.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规范市场竞争,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律师行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本地区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台州、平安台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财政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本地区律师队伍业务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按照律师事务所税收隶属关系由属地财政予以保障。本意见中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和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执行。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律师行业扶持政策。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切实提升律师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各县(市、区)律师行业发展目标任务表(2025年)
附件
各县(市、区)律师行业发展目标任务表(2025年)
区域 | 律师人数 (人) | 综合性品牌规模所(家) | 专业特色强所(家) | 名律师 (人) | |||
20-50人 | 50人以上 | 千万所(营业额) | |||||
椒江区 | 720 | 4 | 4 | 12 | 4 | 110 | |
黄岩区 | 220 | 2 | 2 | 20 | |||
路桥区 | 260 | 2 | 2 | 1 | 25 | ||
临海市 | 315 | 3 | 2 | 1 | 35 | ||
温岭市 | 420 | 4 | 1 | 6 | 3 | 60 | |
玉环市 | 165 | 1 | 2 | 12 | |||
天台县 | 150 | 1 | 1 | 12 | |||
仙居县 | 120 | 1 | 1 | 1 | 11 | ||
三门县 | 90 | 1 | 1 | 10 | |||
台州湾新区 | 40 | 1 | 1 | 5 | |||
合计 | 2500 | 20 | 5 | 30 | 10 | 300 |
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我局在网站上发布关于《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反馈截止日期,收到公众相关的意见反馈19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台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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