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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夫妻最高可贷100万元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2-07-22 09: 08 作者: 陈轶男 浏览次数: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新调整。

新政策主要有哪几方面的调整呢?首先,“认房”范围,由原来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其次,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同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得知该消息,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兴奋不已。

市民张小姐和男友计划结婚,近期正积极看房。“我俩工作没几年,手头积蓄不多,双方父母能给予一定现金支持,但数额不大,买房压力还是挺大的。”张小姐表示,首付比例下调后,她与男友稍稍松了口气,凑一笔首付的钱不成问题,后续努力工作还贷。

据了解,这次政策调整不仅利好无房人士,还利好三孩家庭购房。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放开,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与此同时,新政还对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松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职工本人、配偶须留存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

此外,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过实际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从今年7月21日开始执行,实施时间暂定至今年12月31日。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所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动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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