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市 | 发布时间: 2022-07-18 14: 36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统筹监管政务新媒体运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有效助力“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四方面”中心任务,推动主动公开“本质优”
(一)加大“共同富裕建设先行样板”信息公开力度。以共建共享为导向,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卫生提质、文化旅游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做好共同富裕建设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集中展示建设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
(二)加大“稳进提质助企纾困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牵头)。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全过程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集成发布稳进提质、助企纾困系列政策并做好权威解读,系统梳理、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政府和市场主体第一时间全面准确知晓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兑尽兑、应享尽享(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牵头)。
(三)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话热线、报纸新闻等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及时、全面、精准公开本地疫情信息、防控措施、 “健康码”赋码规则、群众生活物资等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运输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助力稳就业、促消费(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四)加大“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民生项目预算信息公示制度,推动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牵头)。提高民生实事征集、实施、评价等环节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度,全面公开市政府12方面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各民生实事项目单位牵头)。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大灵活就业培训支持、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和宣讲推送,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市人力社保局牵头)。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相关制度,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 资委、台州电业局牵头)。
二、聚焦“四方面”群众期盼,力争公开服务“指标优”
(一)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直达快享。依托“浙里办”等数字 应用,精准推送普惠性纾困帮扶政策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相关的惠民政策,并强化推送效果分析研判,保障推送的精准率和政策点击率。开展“政策进万家进万企”活动,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利用多样化数字手段,采用线下集中推介和线上“稳企助 企、稳进提质”阳光热线访谈等视频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发布和解读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政策解读精准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具体举措、享受条件、执行标准和注意事项”等核心要素和关键指标,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市政府办公室、市联席办 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牵头)
(二)推动群众政务服务体验提升。优化“浙里办”多跨场景应用,推进“浙里办”台州城市频道“台省心”“房省心”“学省心”“渔省心”“老省心”等应用服务向个性化、智慧化发展,优化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精准推送等功能,满足医、学、住、行、游等需求。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便民利民的办事渠道,智慧多样的咨询反馈渠道。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丰富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渠道,通过扫描二维码、消息推送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 (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三)推进社会关切有效回应。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推动各级政府网站、 “浙里办”平台、便民服务热线等政务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高频事项做好解答回应,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市信访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出台重大政策前,同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信息的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对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加强涉及本市的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针对群众关切的舆情热点,做好前瞻性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牵头)。
(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认真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延伸服务链条,本着便民利民的角度答疑解惑,在权责范围内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市级有关单位)。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委员会作用,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推动政府信息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实现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双下降。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甄别机制等,依法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市司法局牵头)。
三、聚焦“四方面”数字赋能,推进创新提升“有亮点”
(一)提升专题专栏建设水平。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高质量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共同富裕、助企纾困、民生实事项目库、财政预决算、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等7个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编制、公开机制,完善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和质量,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核心概念、重要举措、创新举措、新旧差异、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进行解读,采用专家解读、图表图解、H5、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市级有关单位)
(二)提升公开平台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分类合理,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善严重错别字、涉敏信息发布前检测提醒和栏目更新预警等功能。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融通数据、服务和应用,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转载审核管理,全市2022年9月底前完成“1+N”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任务。优化政府公报数据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拓展发布渠道,探索政府公报掌上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
(三)提升基层“两化”建设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对照国务院26个试点指引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更新、完善标准目录,及时调整“科研项目、金融数据、政府采购领域”事项,各领域目录应与现行主动公开目录体系融合,以超链接或集成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 结果,并留存各村委会备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实现征地信息办理流程全覆盖公开。加快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基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及时提供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四)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统一部署和《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要求,组织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动态调整。依法、安全、有序公开企业登记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等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数据,推动重大应用和重点行业实现多跨协同、整体智治。 (市大数据局牵头)
四、聚焦“四方面”机制建设,强化规范运行“防风险”
(一)健全审查评估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公开后的信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影响政府正 常履职的,及时转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二)健全指导监督机制。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前瞻性地帮助下级单位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县(市、区)以下政府不再开展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合作。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市级有关 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三)健全协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与政策制定、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等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四)健全业务培训机制。强化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理念,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 习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 1.2022 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台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
附件 1
2022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 |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 府办公室 | 全年 |
2 | 推进民生项目预算信息公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12月底前 |
3 |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4 |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 |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5 | 建设政府网站专题,全面公开2022年 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民生实事办 理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6 |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7 | 建设政府网站专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8 | 开展“政策进万家进万企”活动,各县(市、区)至少开展1场线下集中宣介;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金融助企、减税降费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讲 解和相关主题活动 | 台州广电总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底前 |
9 | 迭代优化“浙里办”政策服务功能 | 市大数据局 | 三季度前 |
10 | 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 | 市信访局 | 三季度前 |
11 | 完善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机制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三季度前 |
12 | 制定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复议监督和争议化解力度 | 市司法局 | 12月底前 |
13 |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重大行政决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14 | 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12月底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5 | 建设减税降费专题,及时发布政策及案例 | 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16 | 建立完善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及结果公开机制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三季度前 |
17 | 编制全市数据开放目录,有序开放公共数据 | 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12月底前 |
18 | 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 训课程 |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 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底前 |
19 | 建设并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更新融合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建设高标准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并 适时组织工作督查 |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 三季度前 |
20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 | 全年 |
附件2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信访局、市大数 据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供销社、市水库移民工作中心、市贸促会、市税务局、台州海关、台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台州电业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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