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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72581384/2022-99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台州市气象局关于制定《台州市本级“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2- 07- 11 16: 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和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建设的意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和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全市气象部门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履职,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的通知》(浙气函〔2021〕191号)要求,台州市气象局制定了《台州市本级“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台州市重大气象灾害智慧叫应制度》、《台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通报业务实施细则》、《台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实况通报业务实施细则》(台气函〔2020〕8号附件1、2、3)同时废止。

附件:1.台州市本级“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台州市本级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docx

台州市气象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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