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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坐火车可携带物品有新规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6-28 10: 06 作者: 李筱筱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7月1日起,坐火车出行,可携带的物品较此前有了新变化。6月2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铁路台州西站工作人员。

“对市民而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与此前比无太大变化。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有了明确规定,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变化较大。”铁路台州西站工作人员介绍。

7月1日起,明确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有: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水果刀、剪刀等日用刀具;棍棒球类爱好者喜爱的棍棒、球棒、桌球杆等;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

值得一提的是,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哪些物品可以限量随身携带呢?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铁路台州西站工作人员说,与此前比,此次酒类明确了酒精度数、总量;指甲油、去光剂由不超过20毫升改为不超过5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由不超过120毫升改为不超过150毫升,并新增了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此前对充电宝、锂电池的携带并没有明文规定,此次也有了明确。

新规有何意义?铁路台州西站工作人员表示,有利于便利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和旅客。“此前因一些物品没有明确规定,一些旅客不理解,工作人员现场处理起来较为难,如今新规细节上规定更明确,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时有理有据,让双方关系更加和谐。”

据悉,市民想了解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详细内容,可登录中国铁路12306网站查看。此外,我市火车站届时也会在鲜明位置处放置公告,向市民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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