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 发布时间: 2022-06-14 08: 48 | 作者: 姚苗苗 | 浏览次数: |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公民同招”,并开始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对入学报名信息采集也有了新要求。
同时,《招生通知》明确,“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全市“公民同招”
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今年,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
公办学校的具体报名条件会在学校招生公告中详细列出,请家长重点关注相关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对象分户籍类、学籍类、房产类和经商务工类。
根据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学校中的一类进行报名,报名学校只能填报一所。
如果民办学校未录取,能回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吗?已被公办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还能报名其他学校吗?
根据《招生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通过电脑摇号就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帮助解决多孩家庭子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我市今年开始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长幼随学”服务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其服务范围主要分为4类: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
今年我市对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有了新要求。《招生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按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入学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等。
各地全面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要入学报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入学报名时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禁止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当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记者从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有14.12万人。
对规范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我市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各地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的核验材料不超过3个。已推行积分量化入学的地区要努力实现随迁子女入学“跑零次”报名,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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