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004/2022-977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2-04-25 11: 19 | 浏览次数: |
1.资金来源的政策依据
《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 年)>的通知》(台市委发〔2018〕1 号)、《关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6〕48 号)、《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3〕39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10 号)、《关于印发台州市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的通知》(台政办函〔2018〕3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台政办发〔2011〕22号)、《台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农产办〔2019〕5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8 号)、《关于增强油料供给保障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1号)、《台州市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台经发联办〔2020〕15号)、《关于建立全市粮食作物救灾种子储备制度的意见》(台农〔2004〕143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47 号)、《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3〕16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66 号)、《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农作制度示范乡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118 号)、《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浙委办发〔2016〕21 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130 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38 号)、《浙江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 年)》(浙委人〔2011〕7 号)、《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人办〔2019〕6号)、《台州市乡村产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关于深化台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台人才领〔2019〕8号)、《台州市“十三五”农家乐特色村发展行动计划》(台农旅办〔2016〕3号)、《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2016-2020)》(台村整建办〔2016〕7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意见》(台政办发〔2019〕5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2019 年第 4 号令)、《台州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0〕19 号)
2. 资金数量
7500万元
3.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集成改革、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消薄增收、“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六大方向,包括:规模种粮补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种子储备、生猪增产保供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菜篮子基地建设、高标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安全市创建、农业科技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农业农村领域集成改革试点、数字乡村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补助、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台九鲜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宣传推介、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市级农民培训、乡村振兴学院深化建设、大师工作室、农技推广基金会科技转化与推广、助推区域产业振兴与发展等。
4.分配办法
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5. 资金分配下达
2022年1季度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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