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0-758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03-13 |
机构全称: |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 |
机构简称: | 市政府研究室 |
机构职能: |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第三条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台州市政府研究室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牵头组织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课题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务虚会、经济和社会形势分析会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参与市政府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修改。 (五)负责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六)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政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研究处。负责室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后勤等工作。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市长年度重点课题等综合类文稿组织起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承担《研究》等刊物编辑工作。 (二)经济研究处。负责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经济建设领域的调查研究谋划和文稿起草,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起草。 (三)社会研究处。负责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等社会民生领域的调查研究谋划和文稿起草,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起草。 (四)数据研究处。负责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数字化领域的调查研究谋划和文稿起草。 第五条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 |
机构地址: | 市政府大楼6楼 |
机构负责人: | 管文彬 |
联系方式: | 0576-88510152 |
办公时间: | 夏令:8:30-12:00 14:30-17:30 冬令: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