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2-966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2-03-01 16: 43 | 浏览次数: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YT-759、600吨DT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台环建〔2022〕4号 | 2022年3月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2022〕4号(浙江永太手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pdf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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