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0MB1848337B/2022-965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 02- 28 14: 26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关于“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质量建好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2年2月21日
关于“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高质量建好乡镇(街道)退役军人
服务站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先锋作用,持续擦亮我市“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金名片,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建好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意见》(浙委退役军人办〔2021〕8号)精神,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把党建工作贯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过程各方面,筑牢退役军人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思想根基。
(一)开展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1次以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载体,充分利用各类红色教育资源,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加强党员管理。协助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流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增强党性锻炼。
(三)浓厚尊崇氛围。充分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评选推荐工作,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每年1次以上。在新兵入伍时,协助做好“四尊崇”,即做好欢送仪式、召开座谈会、悬挂光荣牌、拍集体照。在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时,做好“五关爱”,即做好迎接仪式、谈心谈话、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一件事”办理办事。及时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喜报,为退役军人、烈属、军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等家庭悬挂光荣牌。举办重要节庆活动时,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参加,每年1次以上。
二、加强供需对接,扶持就业创业
强化“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理念,挖掘各类资源,加强供需对接,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叠加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千方百计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大就业扶持。退役军人返乡后,及时了解并采集退役军人就业状况、技能特长及培训、就业需求等信息,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搭建就业帮扶平台,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拓展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精准就业帮扶力度,确保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实现动态“清零”。建立并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台账,针对性、多样化提供就业服务,努力让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
(五)组织招聘活动。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向退役军人推送就业招聘信息,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千兵连千企 助力就业梦”等各类线下和线上就业招聘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参加择岗推介会。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填写简历、参加面试,做好跟踪服务,实现高质量就业。
(六)提供创业服务。主动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宣传创业政策,帮助了解当地创业环境,动员入驻各类退役军人创业园区(孵化园),并协调办理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发挥创业导师团作用,提供知识产权、审计、金融、税务等集成服务。
(七)建立乡贤智库。主动排摸在外创业退役军人,不定期摸底调查,建立动态乡贤智库。经常性地与在外创业退役军人保持感情联络,探索建立春节茶话会、“一对一”联系、走访慰问等关心关爱制度,构建县乡联动、联系紧密、情感认同的乡贤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在外创业退役军人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决策咨询、乡村振兴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等工作。
三、推行“普惠+优待”,加大优抚帮扶
按照“普惠+优待”原则,开展个性化、亲情化帮扶,确保共同富裕路上退役军人一个都不掉队、现役军人家庭一户都不少。
(八)及时采集信息。在新兵入伍授衔后1个月以内、退役军人返乡1个月以内、上级部署专项任务时,集中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完整,应采尽采。对确需提供上门采集服务的,主动上门采集。做好常态化信息采集,及时动态更新已采集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
(九)常态走访慰问。定期入户走访,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了解退役军人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就业状况和现实困难等,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但诉求合理的,要加强研究,及时推动解决。按照“六必访”要求切实做好重要节点走访慰问工作,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做到“全覆盖”。
(十)加大帮扶力度。核实、更新困难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及时上报并录入帮扶援助系统,按照《台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好“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对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通过结对、志愿服务、社会捐赠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帮扶,真情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着力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服务站的末梢感知功能,压紧压实首办责任、属地责任,防止问题积压、矛盾上交,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当地。
(十一)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入户、政策宣讲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理性反映诉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1次以上,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咨询政策的,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答工作,能当场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给予解答;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告知其职能部门和办理途径。公开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方式及时间,为有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二)做好全流程接待。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和“六个一”标准,了解来访事由,记录来访信息,建立来访台账,并按规定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政策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对疑难复杂矛盾诉求,通过属地党政领导和服务站“双包联”加强调处化解。加强与矛调中心、综治中心沟通联系,定期排查矛盾隐患,上报舆情信息,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十三)实施全链条代办。按照《退役军人信访服务工作办法》要求,建立基层信访代办机制,实现代办服务、全程跟踪、闭环管理。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信访代办员和权益维护代办窗口,以方便群众、自愿协商、公益无偿、公平公正为原则,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权益维护代办服务。信访代办员每月逐一走访辖区内有信访诉求的退役军人,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对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信访信息员上报和退役军人直接反映的信访诉求,建立“三到位”台账;接到相关信访诉求之日起,2日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并向站长报告,站长应在5日内明确办理意见;对乡镇(街道)能力范围内的信访诉求,应积极协调推动,在30日内办结,对能力范围外的,应在站长有明确办理意见后3日内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告;代办员应全程跟踪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每7日通过村(社区)信访信息员向当事人反馈进展情况,直至案结事了。信访代办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应每月研究调度信访代办情况,推动矛盾化解。
五、引导作用发挥,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的理念,突出作用发挥,积极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十四)培育基层治理带头人。培养和推荐政治素质好、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不断壮大“兵支书”队伍。全面摸排掌握在乡村振兴、致富带头等方面的带头人,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带动更多退役军人扎根乡村,建功立业。
(十五)落实轮值制度。抓住选拔、培训、评价三个关键环节,推选有政治素养、有工作能力、有履职时间、有奉献精神的退役军人担任“轮值站长”,做到“全覆盖”;定期组织“轮值站长”参加业务培训,每年1次以上;开展“轮值站长”年度工作评价,并将情况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为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十六)注重实践锻炼。按照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实践锻炼,每人时长不少于1个月,做好实践锻炼期间的情况鉴定,并将情况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十七)开展志愿服务。培树“台州老兵”先锋服务队统一品牌,按照“一县一特色、一村一队伍”要求,组建退役军人先锋服务分队,并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社会力量加强工作联动、力量联合。培育、推广有退役军人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引导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团队在应急救援、抗洪抢险、国防教育、共同富裕、社会治安等领域中发挥作用。
六、完善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把乡村服务站真正建成“退役军人之家”。
(十八)按照规范抓建设。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央、省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站“五有”建设,服务站应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事窗口、接待室和活动场所,确保既有场所、设施的融合共建,又能为退役军人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服务。指导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可与村“两委”办公场所、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融合发展,人数较少的村可探索“党建+联建”、“片区服务站”等模式。
(十九)强化领导抓保障。服务站站长一般由武装部长兼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实体化运行。专武干部参与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服务站工作列入本地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和工作需要,按规定做好建设、运行经费保障。
(二十)突出特色浓氛围。按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要求,在醒目处设置悬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军队英模画像等,规范服务场所上榜内容。挖掘本地区红色资源,在场所建设中融入红色元素,增添红色底蕴。设立文化墙、荣誉墙或陈列室,播放“军味”宣传片,营造浓厚崇军氛围。宣扬先进典型,展示本地区优秀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
(二十一)数字应用优服务。推进数字化改革,提升乡村服务站信息化水平,实现视频接访、远程咨询、多级多点会商等需求。推动乡村服务站点全面接入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平台,围绕军人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等全过程提供服务保障,实现退役军人少跑腿、零跑腿。
七、坚持创新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盘活用好社会资源,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争取更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十二)拓展服务领域。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及其他优抚对象等更多服务对象提供多元服务。坚持开放建站,面向中小学生、村社居民开放,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军史教育等方面发挥独特功能。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动员社会资源和力量,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为退役军人提供走访慰问、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等。
(二十四)鼓励创新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组建退役军人服务联盟,通过购买服务、自我服务、自愿服务等,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十五)强化落实见效。抓好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2022年底前,全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全部达到“示范型”“枫桥式”创建标准。及时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村服务站走深走实的特色做法、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为全市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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